多途径助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摘要 本报记者陆宇航“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必须大力发展乡村金融,引导资金和综合金融服务向农村地区流动。”全国人大代表、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他今年提出的建议是有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乡村金融应该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搭建乡村金融
本报记者 陆宇航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必须大力发展乡村金融,引导资金和综合金融服务向农村地区流动。”全国人大代表、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文爱华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他今年提出的建议是有关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乡村金融应该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搭建乡村金融的总体框架;2035年实现乡村金融现代化,全面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2050年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那么,应该如何进一步丰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手段呢?在文爱华看来,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发力。
第一,应制定乡村金融相关法律,优化乡村金融顶层设计,为乡村金融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在政策目标、经营环境、组织形式、经营情况等方面有着明显差异,尤其是当前城乡二元结构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差异更大,需要在国家统一的金融框架下,出台专业性的乡村金融法律。”文爱华说。
第二,应优化金融监管,加大政策扶持,为乡村金融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在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方面,建议除了涉农贷款以外,单独增设乡村金融等方面的指标,对乡村金融方面积极作为的金融机构进行补贴和激励。还应通过开放乡村区域金融远程操作限制、提升交易限额、允许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通过合作与代理的模式来发展部分业务等措施,将助农取款平台打造成综合化的支付平台。
第三,应鼓励国有大型银行积极探索乡村金融新模式,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乡村金融新生态。国有大行应成立“三农”事业部或者乡村振兴金融部,依托金融科技和互联网技术,下沉服务重心。金融服务依托相关平台,实现从线下服务为主向线上为主、线上线下融合转变,降低金融机构成本,提升服务半径。
第四,应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抵质押配套机制,促进乡村信贷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另一方面,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范围,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机制。要加快完成农村财产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并建立全国统一的查询平台和抵质押登记平台。
第五,应加快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的发展,探索有效的乡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为此,在加快设立国家农业融资担保基金、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分担金融机构相关风险的同时,要进一步培育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进一步加快农业保险推广。还应加快农产品期货的推广,积极探索“保险+期货”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模式,分散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损失的风险。
第六,要加强金融普及教育,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安全。为此,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基本金融知识教育和宣传,让农村群众熟悉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危害性,并推动农村征信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做好日常的金融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对风险高发领域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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