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光电过会:今年科创板过会第42家 东吴证券过首单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20-06-01 11:23:00

摘要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30次审议会议于5月29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首发获通过。这是2020年第42家过会的科创板企业。龙腾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系左道虎、曹飞。这是东吴证券年内保荐成功的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30次审议会议于5月29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首发获通过。这是2020年第42家过会的科创板企业。

龙腾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系左道虎、曹飞。这是东吴证券年内保荐成功的第1单科创板项目。

龙腾光电是国内知名的液晶显示面板制造商,主要从事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手机、车载和工控显示系统等显示终端产品。自设立以来,龙腾光电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龙腾光电的股权结构中,国创集团与龙腾控股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接近、未来可能发生控制权变更的风险。本次发行前,国创集团持股51.00%,龙腾控股持股49.00%,国创集团为龙腾光电的控股股东,昆山市国资办为龙腾光电的实际控制人。若本次发行成功后,国创集团持股 45.90%,龙腾控股持股44.10%,二者的股份相近。

为维持公司股权以及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国创集团已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龙腾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PraxisIFM已承诺自龙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谋求龙腾光电的控制权;不会以谋求龙腾光电控制权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增持龙腾光电的股份,不会以谋求龙腾光电控制权之目的与龙腾光电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不会通过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安排等任何方式主动扩大所支配的龙腾光电股份表决权。

龙腾光电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33亿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拟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用于IGZO金属氧化物面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审核意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现仅有一条第5代a-Si面板生产线,显示技术单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规模较小。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a-Si与LTPS和AMOLED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发行人主要基于业务定位未进行高世代产线升级,发行人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IGZO金属氧化物面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合理性。(2)结合笔电、手机、车载面板等中小尺寸产品细分市场说明发行人技术、生产线、产品等是否存在短期被替代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奇景光电从发行人收购彩优微第二阶段股权相关安排的合理性。(2)发行人未将彩优微列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报告期末对该公司合并报表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彩优微2017-2019年是否存在大额亏损和需支付的大额负债,是否替发行人承担了账外费用。(3)2017-2019年彩优微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重大不规范事项,其股权是否存在第三方权利限制等情形。(4)未来是否有将彩优微股权转回发行人的计划或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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