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引领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和讯名家 2020-06-18 11:22:41

摘要
作者|邢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12期保险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主要任务,坚持高质量

作者|邢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12期

标准化建设引领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保险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主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建设不断推进,助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

保险标准化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持完善保险标准体系

以保险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代表的政府标准,与保险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代表的市场标准互为补充,形成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政府标准筑牢底线。保险业第一项国家标准《保险术语》于2019年4月正式实施,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行业风险管控,促进保险业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险业已发布数据交换、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要求等行业标准40余项,同时为规范引导网络安全、统一行业代码等,正在推进10余项行业标准编制,支撑保险业健康发展。

市场标准蓬勃发展。作为国家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聚焦保险主责主业,围绕农业保险、人身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累计发布保险业协会标准近60项,服务我国保险业标准化体系的支撑补充;辅助监管,通过制定协会标准、发挥行业自律,助力防风险治乱象,服务政府治理;围绕行业重点难点,开展标准化研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形成了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相适应的团体标准体制机制,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保险标准与监管治理融合发展

在健康管理方面,配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发布及未来长护险相关监管要求的出台,扎实有效推动健康管理、长期护理服务操作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在意外险方面,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正开展意外险标准体系研究和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在农业保险方面,全面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印发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农险承保理赔效率,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作业规范》等标准。在公司治理方面,制定并发布具有较强实用性的系列标准,针对保险业公司治理中的管理活动和决策,以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实务操作,本着“重点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则,确定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作为具体内容。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建立针对各保险机构投诉处理质量的管理标准,充分发挥标准作为技术规则的优势,配合监管政策落地实施。

保险标准在保险科技领域加强供给

近年来,保险业标准建设重点围绕促进新技术应用、加强保险公司合规风控、加大信息化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一是《保险车型编码规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代码》等国家标准加速推进。二是《电子保单业务规范》等行业标准陆续正式发布。三是发布了车联网、保险云计算应用等协会标准,引领行业在保险科技、新技术领域的创新发展。车联网数据采集标准的制定,为保险业与汽车行业的交流交互打下了基础,有效促进了两行业间的数据应用。

标准助力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

在服务建筑行业方面,制定企业财产保险公估领域系列协会标准,填补了保险公估行业长久以来的标准空白。相关标准的出台有效指导各保险公估机构,为建筑行业做好基础服务工作,服务质量从此有标可依。在服务汽车维修行业方面,推动汽车维修工时及后市场的标准制定,提升维修人员技能水平,也有利于简化定损流程,提高保险业控费水平,保证理赔质量,促进保险业服务能力的高水平发展。在服务核电安全方面,聚焦对民用核设施所进行的核保险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模块、评估流程等内容,联合核电行业制定了核电风险等六项系列协会标准计划,有利于提升核保险风险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也为核电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风险评估服务,有效帮助核电企业提高风险防范管理水平。在服务光伏行业方面,全面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目前正在制定的《保险行业光伏组件承保验厂规范》标准,将有效促进国内光伏产业的出口,同时又能达到规范光伏承保展业有序开展的最终目的。

正确把握当前标准化工作形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标准引领,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保险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在推进保险业稳健、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一是持续深化保险标准供给侧改革。坚持保险姓保,聚焦主业,关注社会需求,发展党和人民需要的保险业,不断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高质量的保险业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保险标准,当前部分标准缺失、老旧的问题依然突出,与信息技术标准相比,保险产品标准、保险服务标准和保险管理标准仍然薄弱,与满足现代保险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尚存在一定距离。提高保险标准供给质量,首先是优化结构、健全标准体系,继续深入落实《深化保险业标准化改革方案》《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中的明确要求。其次是要捋清行业发展需求,补齐重点领域的标准短板,加强保险科技等新技术的标准供给,聚焦人身保险产品的规范和创新,加快制定健康、养老等方面标准,推动保险产品通俗化、简单化和标准化。最后是要前瞻性地做好标准预研,紧跟保险热点领域和发展趋势,做好标准需求预判研究和各层级间标准的协同推进,强化标准引领。

二是持续提升保险标准高质量建设。2019年银保监会根据标准管理要求,对发布超过5年的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后续已列入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中,切实保障标准体系和标准内容的质量水平。保险业团体标准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进行编制,2020年保险业协会将根据保险标准管理要求,对制度进行重新修订,新制度将作为保险业团体标准质量的考评依据,促进保险业标准编制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是持续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标准实施与应用机制。开展《保险市场标准与政府标准的协同转化机制》等课题研究。一方面,从市场标准与政府标准双轮驱动、协同推进的角度,提升标准治理能力。另一方面,从企业自主应用标准、实施标准、评价标准方面,总结经验,完善标准治理反馈体系。同时,不断加强对标准化实施的宣贯与监督。

共创保险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保险标准化工作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标准引领、服务保险业高质量稳健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标准供给。保险标准供给要围绕辅助监管治理、服务行业发展的现代化建设大局。一方面,要积极完善保险标准体系的建设,丰富各层级标准的制定,使标准各司其职,各归其位,共同服务于保险业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和支持。另一方面,聚焦于核心业务和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加快围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推动机动车辆保险、健康管理、长期护理、养老信息化等领域标准制定,着力开展与消费者、服务社会民生息息相关的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引领,助力行业自律,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提高保险标准实施效能。标准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是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在实施方法上,要积极调动各方参与性,加强标准试点示范,发挥优秀排头兵的带头作用,引导更多的机构参与到标准化工作中,促进行业整体规范发展。在实施渠道上,要用好各种工作机制。探索标准化宣传新方法,充分利用“7?8保险公众宣传日”、全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平台,做好保险标准化宣传,提高全行业标准化认识,建立“找标、对标、达标”的治理体系。加强标准的验证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制定部门与实施部门联动,提高标准应用效果。

三是深入开展保险标准化研究。加强标准促进保险业质量提升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形成可复制模式,服务于保险供给侧改革。针对各层级保险标准转化路径、标准成熟度指标考量、对保险机构企业标准管理等探索性课题,通过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方法新经验,形成有实际操作性的研究成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

四是健全标准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标准审查质量和效率,将标准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作为重要考量依据,多出高水平标准,发挥标准对质量提升的耦合作用,以标准促发展,以标准提质量。鼓励保险机构管理、技术相关人员积极参与标准研制工作,提升保险机构管理、技术相关人员的标准意识和能力。鼓励保险机构管理、技术相关人员参与标准创新,鼓励保险业专家牵头承担重要标准研制项目。

五是加快提升保险标准国际化水平。伴随保险业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险标准应该形成联动,有效促进行业的双向开放。在标准的预研阶段,鼓励内外资保险机构公平参与我国保险标准化工作,提出新形势下保险标准的国际化需求。在标准编制阶段,鼓励内外资保险机构广泛参加,提供更多国际视角,提升我国保险业标准的国际话语权。在标准实施阶段,协会等社团组织与国际机构开展标准应用研究,探索标准的“双引”、标准互认等合作模式。■

(责任编辑 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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