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方案出炉:交强险、商车险保额均大幅提升
摘要 7月9日,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000亿车险市场迎重大改革!
7月9日,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整体来看,本次意见稿共9部分32条,内容包括大幅提升交强险、商车险责任限额,扩大商车险主险保障责任,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等。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车险综合改革与以往不同,属于综合性、系统性的一揽子改革。不仅对商车险改革做出了诸多指导要求,同时还提出要稳步推动交强险改革。此外,意见稿既涉及费率改革,还涉及条款改革;既涉及车险供给者改革,也涉及中介渠道改革。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所有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交强险、商车险保额大幅提升
本次意见稿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主要目标,措施包括大幅提高了交强险与商车险的责任限额、扩大商车险主险保障责任以及无赔款优待系数等。
具体而言,意见稿提出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同时,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
此外,为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意见稿提出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同时,意见稿还提出,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下调商车险附加费用率
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近年来,由于道路状况改善、交通管理严格、机动车质量提升等因素影响,我国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车险赔付率相应走低,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还不健全,导致车险保障、保费价格等与实际风险还不相适应。
为此,意见稿在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方面作出了许多规定。具体来看,意见稿提出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2-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同时,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此外,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本次改革顺应了国际车险产品监管的大趋势,逐步放松管制,提升市场效率。“放松车险定价管制与费率市场化,让保险公司拥有定价权,体现了对市场规律的尊重,顺应了保险市场价格竞争的内生需求,提高了配置资源的效率。”
朱俊生指出,从国际经验看,车险费率市场化可推动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细分和定价能力,创新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并通过有效的经济杠杆鼓励安全驾驶,降低事故发生率,是全球车险市场的重要趋势。与此同时,费率市场化促使业务更多地向经营效率高的保险公司集中,激励经营效率低的公司降低成本,提升保险市场整体效率。
短期内影响几何?
对于本次改革对市场的可能冲击和影响,朱俊生表示,短期内来看,费率市场化首先会造成保费增长趋缓,甚至出现负增长,给保险机构带来业务增长的压力。险企要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换,同时积极拓展非车险市场,推动保险业务的结构调整。
其次,费率市场化造成赔付率上升、费用率压缩,承保盈利减少,甚至出现承保亏损。对此,保险机构要积极应对盈利压力,改变粗放经营模式,建立精细化、专业化的管理能力,增强细分风险的定价能力。
第三,费率市场化造成行业集中度提升,中小主体要在细分市场培育形成核心竞争力,避免市场退出风险。从国际经验看,车险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高,费率市场化使得大公司在固定费用分摊、服务网络、品牌等诸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市场集中度呈现进一步上升趋势。如德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使得不少中小公司退出车险经营或者进入车险的细分市场;日本车险市场则出现了大面积兼并收购,部分中小主体退出车险市场。
中国的车险费率市场化也使得大公司在保费收入获取与盈利上具有规模经济优势,中小主体面临很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可借鉴国际经验,对业务重新定位,主动退出不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车险市场,或者深入挖掘车险的细分市场,培育核心竞争力。
朱俊生表示,整体而言,随着本次车险综合改革意见稿出炉,保险机构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改革可能带来的保费收入增长趋缓、承保盈利减少以及行业集中度提升等挑战。险企可转变发展方式,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推动保险业务的结构调整;运用新技术,提升风险识别和定价技术能力,为车险综合改革提供技术保障;提升承保盈利能力,构筑车险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提高市场细分能力,培育在特定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