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信托现“踩雷”风险?
摘要 近日上市公司ST中科创(002290. SZ)发布公告称,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再展期,让华鑫信托陷入“踩雷”说法。
7月15日,资本邦获悉,近日上市公司ST中科创(002290. SZ)发布公告称,向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再展期。ST中科创表示,截止公告日,信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为5.4亿元人民币,公司已于上述信托贷款到期日前向华鑫国际信托申请将该笔信托贷款展期,上述信托贷款出资方已同意公司的展期申请,展期金额5.4亿元人民币,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指令华鑫国际信托与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合同二》,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合同二》约定为准。
ST中科创项目再度展期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公司向华鑫信托贷款人民币7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2019年6月21日,ST中科创与华鑫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上述信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5.9亿元人民币展期不超过12个月。
据了解,ST中科创近日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上半年净利润为2600万元—2900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亏损9961.44万元,此前预计上半年净利润为500万元—1600万元。
并非第一次陷入“踩雷”风险
此次ST中科创展期事件让华鑫信托陷入“踩雷”说法,事实上,这不是华鑫信托第一次陷入此风险。2019年12月19日,上市公司宏达矿业发布公关于与华鑫信托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据该公告显示,2016年11月7日,宏达矿业股份公司与华鑫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
2018年11月,在贷款合同即将到期之时,宏达矿业与华鑫信托就上述《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1》。根据《补充协议1》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华鑫信托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由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同时,双方约定宏达矿业继续以宏达矿业所持有的齐商银行3562.24万股股份及其孳息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019年11月,双方第一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还款时间,再次到期。直到几天后,宏大矿业发布公告,双方已就《信托贷款合同》再次达成《补充协议》。据《补充协议2》显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华鑫信托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还款期相较于双方最初约定期限已翻倍。
曾因未向上穿透审查信托产品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被罚款
2019年12月,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一张行政处罚公告。公告显示,华鑫信托存在未向上穿透审查信托产品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实质为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