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仍任职,原民生证券营业部总助被判无期后,现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0-07-15 15:16:00

摘要
今日,山西证监局对常克凡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作为“许静案”的两名主犯,至此均被采取市场终身禁入。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谢欣

今日,山西证监局对常克凡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作为“许静案”的两名主犯,至此均被采取市场终身禁入。山西证监局称,在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工作期间,常克凡作为该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明知该营业部总经理许静通过私刻民生证券公章等手段欺骗客户,仍然和许静一起骗取他人财物约1.03亿元。2017年8月,常克凡被判处无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常克凡曾于2006年10月31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但在2008年就进入了民生证券工作。

“许静案”另一名主犯被终身市场禁入

去年12月25日,山西证监局发布了2019年第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原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许静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2014年9月份起,许静虚构民生证券投资理财、新三板投资理财、炒股等投资项目,使用私刻的公司印章,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2017年8月,许静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日,山西证监局对“许静案”的另一位主犯常克凡也采取了相同的处罚措施。巧合的是,这是山西证监局发布的2020年第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

山西证监局称,常克凡时任民生证券原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在该营业部工作期间,常克凡明知该营业部总经理许静通过私刻民生证券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伪造投资理财合同,虚构投资项目的手段欺骗客户,仍然和许静一起骗取他人财物10277.75万元。2017年8月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17)晋刑终226号),认定常克凡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因此,由于常克凡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山西证监局对常克凡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有犯罪前科却申请到证券执业证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刑事裁定书上看到,许静犯诈骗罪,共计骗取63人共计6130.72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共计骗取20人共计约3.10亿元。而常克凡明知许静通过私刻民生证券公司公章等手段欺骗客户,仍然和许静一起骗取张某1、那某2等二人约1.03亿元。

常克凡供述称,2014年,张某1找他咨询投资股票的事,许静就给张某1介绍了民生证券新三板基金的事,张某1先后花了五、六百万投资新三板投资基金,并与许静签订了基金委托理财协议。“……我知道营业部没有新三板基金业务,但许静说总公司给了她新三板基金份额,说是新三板基金是对营业部老总的事,所以一开始我认为许静个人与张某1签订协议就相当于与公司签订协议。”

“我于2015年9月18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拘留。我在民生证券公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任总经理助理期间,曾经帮助许静一起诈骗张某1、那某2等人,给张某1、那某2等人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常克凡这样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常克凡于2006年10月31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于2008年6月应聘到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工作。记者从中证协查看到,常克凡于2008年10月21日获得执业证书。

那么,民生证券在聘用常克凡以及任命其为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时是否考察到常克凡过往有刑事处罚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向民生证券采访,但对方表示不太方便回复。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表示,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一)已被机构聘用;(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显然,常克凡于2006年10月31日因受贿罪受到刑事处罚,到2008年10月21日还未超过三年,不符合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要求,不应该通过机构申请到执业证书。

民生证券曾为此计提超4000万预计负债

2015年9月,有媒体曝出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总经理许静涉嫌以公司发起的“新三板投资基金”的名义,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协议还约定在许静无法履行相应义务时,民生证券需承担许静相关义务,包括兑付投资款及收益。然而合同到期后,投资者却未能获得约定兑付的本息,该案才浮出水面。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受此影响,民生证券在2015年底受到了行政监管处罚。证监会称,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原总经理涉嫌虚构新三板投资基金诈骗投资者,持续时间长、涉及金额大,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果严重,影响恶劣。虽未发现民生证券参与有关诈骗活动,但民生证券存在营业部负责人把关不严、监督机制失效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要求民生证券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暂停期间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

2019年泛海控股年报显示,那某及其配偶苏某依据假冒民生证券名义签订的合同,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民生证券及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诉讼至法院,要求赔偿1.18亿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2018年9月末,法院一审判决民生证券及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赔偿那某、苏某经济损失约8323.84万元。

民生证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0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二审判决。不过,民生证券为此计提了约4161.92万元预计负债。

2020年7月14日晚间,泛海控股披露旗下子公司2020 年上半年度财务信息,民生证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60亿元,净利润4.0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16%和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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