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资“赛道”扩宽 更需扎紧防风险篱笆
摘要 证券时报记者邓雄鹰保险资金投资的诸多限制正在逐步解除。近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这是7月以来保险投资领域又一政策利好。7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并同步修订《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
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保险资金投资的诸多限制正在逐步解除。近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这是7月以来保险投资领域又一政策利好。7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并同步修订《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系列文件的发布统一了监管口径,完善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规制体系。
随着经济转型和资本市场发展,近两年来,进一步破除险资投资藩篱、推动险资积极发挥长期资金压舱石作用成为各界共识。
目前,中国银保监会正在酝酿的保险资金投资新举措包括:支持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委托投资、公募基金等各种渠道增加资本市场投资,特别是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行差异化比例监管,引导保险机构将更多的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研究出台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和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政策。
系列政策对于险资充分发挥资产配置能力无疑具有积极意义。过去十几年来,保险资金运用经历了从保守到逐步放开的过程,纵向来看,险资投资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至1995年。此阶段险资投资品种单一,主要配置产品是银行存款。
第二阶段是1995年至2012年,险资投资渠道逐步丰富。其中,先是逐步放开险资投资各类债券、基金、协议存款等产品。从2004年起,又陆续开放投资股票、基础设施、境外资产、银行股权、产业基金、企业债、次级债、利率互换等产品。
第三阶段是2012年至2017年,以“新国十条”、“十三项新政”等新政策出台为标志,陆续开放险资投资创业板股票、创投基金、信托产品、优先股、私募基金等产品。
第四阶段是2018年底至今。险资监管更加注重健全规则、完善制度、有收有放。
随着险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不断放开,保险机构正成为金融市场中投资领域最广的金融机构之一,资产配置的自主权不断提升,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310328)被激发出来。
例如,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将会促进保险公司更加积极开展股权投资。除了现在允许投资的股权类型,互联网、教育、高端制造业等也是保险公司比较关注的领域。
但需要注意的是,险资运用的赛道变宽也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多风险,其中既有管理风险也有投资风险。实际上,即便在险资投资最保守的年代,险资也曾因为卷入经济过热、金融“三乱”和大办“三产”之中,产生大量不良资产,留下了不少沉痛教训。
又如,2015年~2017年以“宝能举牌万科”案为代表的个别激进投资引发市场关于万能险投资的巨大争议,导致万能险市场大调整。2018年底,随着险资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被重新认识,2018年10月银保监会发声鼓励险资投资优质上市公司,险资在权益市场的大额投资开始回温。
但与以前相比,险资此轮举牌在主体、方式以及驱动力上都有诸多不同。险资举牌变迁背后有着深刻的资本市场变化和行业回归保障转型逻辑。
险资投资限制逐步拆除将再次释放保险行业投资动能。但每次政策放开的一小步,都是对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能力的重要考验,更是险资投控能力提升的重要契机。
因此,面对投资渠道放开的重大机遇,保险机构更应扎紧防风险篱笆,大力提升投研能力,充分发挥投管能动性,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