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江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本次车险综合改革的主基调
摘要 “车险问题由来已久,不得不改”。7月22日,在由《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的“新时代车险的变革与创新”直播访谈上,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尹江鳌如是表示。
“车险问题由来已久,不得不改”。7月22日,在由《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的“新时代车险的变革与创新”直播访谈上,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尹江鳌如是表示。
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6亿辆,驾驶人达4.4亿人,所以车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7月9日,《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尹江鳌认为,与此前历次改革不同,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目标清晰,明确提出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次改革虽然涉及面广、力度较大,但目标聚焦,抓住主要矛盾,有取有舍,改革后车险价格更低、保障更多、服务更好、机制更活,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和便利。
行业里一直有一种声音,认为中小财险企业的创新产品并没有得到保护,因为大公司的复制速度非常快,而且会比中小险企提供的价格更为低廉。
在尹江鳌看来,中小公司既很重要,也很必要;既有劣势,也有优势;既要政策支持,也要自身努力。虽然中小公司在品牌、渠道、信息系统、成本控制等方面处于劣势,但其也有机制活、决策快、效率高等特点,可发挥“船小好调头”等优势。他建议中小主体应强化新发展理念,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专业化、精细化和特色化,打造更多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
“总而言之,优秀的企业不是保护出来的,是在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希望中小公司扬长避短,发挥自身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尹江鳌表示。
从车险改革历程来看,屡次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如果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期间,市场主体不够理性,配套监管措施又跟不上,短期内是有可能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导致行业性承保亏损,甚至影响理赔服务质量。
“我认为应该全面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尹江鳌表示,从经营规律看,承保盈亏大体平衡是常态;从国际经验看,改革后出现阶段性亏损是常态;从我国实践看,承保保本微利是常态。
尹江鳌称,此次车险改革关键是让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具体有4个维度:
一是聚共识,车险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必须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改机制,市场主体要规范公司治理,增加合规指标和效益指标的考核权重,通过考核这一“指挥棒”推动理性经营;
三是强约束,监管部门正在制订相应措施,倒逼财险公司理性经营,包括: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商车险精算规定》、保费不足准备金制度、中介同查同处机制、停止使用条款费率机制等等;
四是重服务,对于因“重费用、轻理赔”等非理性竞争,导致理赔服务质量降低甚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管部门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