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统一延长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

来源:e公司 2020-07-03 17:46:33

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统一延长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通知指出,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到期的,批文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12个月;在2020年7月之后到期的,批文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批文有效期为24个月或已个案办理过延期的企业债券,不适用该延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统一延长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通知指出,企业债券核准批复文件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到期的,批文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12个月;在2020年7月之后到期的,批文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批文有效期为24个月或已个案办理过延期的企业债券,不适用该延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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