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万的房遭腰斩卖?外贸信托涉“套路贷”诈骗,回应来了!

来源:中新经纬 2020-08-07 11:15:00

摘要
被卷入涉嫌“套路贷”诈骗事件后,外贸信托22日发布声明称,针对近期报道中提及的某法院驳回外贸信托申请执行事件,正在就相关裁定履行司法救济程序,向法院提出异议,同时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进一步提供相关事实及材料。

  被卷入涉嫌“套路贷”诈骗事件后,外贸信托22日发布声明称,针对近期报道中提及的某法院驳回外贸信托申请执行事件,正在就相关裁定履行司法救济程序,向法院提出异议,同时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进一步提供相关事实及材料。

  据了解,外贸信托因“借款人55万元未按时归还、而处置借款人110万元的房屋”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涉嫌以“套路贷”的方式诈骗,并将外贸信托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起案件由裁判文书网得以揭开。

110万的房遭腰斩卖?外贸信托涉“套路贷”诈骗,回应来了!

民事裁定书截图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2016年11月10日,周某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向外贸信托借款52万元,借款期间60个月,利息共计39万元。周某将自己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的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抵押期限为5年。

  签订抵押合同当日,外贸信托要求周某与其关系人罗某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授权罗某可对该抵押房屋进行卖房和收款,否则不予周某借款。在此种情形下,周某签订了委托合同,并于2016年12月8日在珠海市横琴公证处对该委托合同进行了公证。但外贸信托实际发放贷款仅46万元。

  后因周某延期还息,2017年4月10日,罗某在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抵押房产以55万元的价格出售。2017年4月21日,罗某向周某出具了卖房通知书。直到2017年12月28日,周某到中山房产局查询才知道外贸信托、罗某已将抵押房产卖掉。当事人周某认为,2017年4月10日,该房产价值己经达到110万元,罗某仅以55万元就取得抵押房产,明显低于市场价值,明显不构成善意取得。且买主、外贸信托与罗某可能是一伙的,恶意串通来损害周某的合法利益。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罗剑锋、第三人信托公司的行为涉嫌以“套路贷”的方式诈骗,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第一财经报道,在某投诉平台上,外贸信托的消费者投诉达100多条,投诉理由多为“暴力催收、高息放款”等。

  天眼查资料显示,外贸信托全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林。外贸信托1987年9月30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旗下从事信托业务的公司,是少数几家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中央级信托公司之一。公司股东中化资本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97.26%和2.74%的股权,公司实控人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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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截图

  截至2019年末,中国外贸信托注册资本80亿元,信托资产管理规模4457.65亿元,营业收入27.89亿元,利润总额23.52亿元。

  外贸信托称,公司1987年经原银保监会批准获得金融许可证,批准包括“贷款”等在内的经营权限。多年来,我司开展包括个人贷款业务在内的各类贷款业务,均是在监管部门的直接监管及指导下依法合规开展,不存在未经许可、非法放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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