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返佣等 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被罚12万元

来源:北京商报网 2020-08-04 20:28:39

摘要
北京商报讯(记者陈婷婷实习记者周菡怡)8月4日,常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罚单显示,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常州营业部(以下简称“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由于未开立独立佣金收取账户、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客户告知书制作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2万元罚款。根据罚单,在未开立独立佣金收取账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实习记者 周菡怡)8月4日,常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罚单显示,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常州营业部(以下简称“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由于未开立独立佣金收取账户、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客户告知书制作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2万元罚款。

根据罚单,在未开立独立佣金收取账户方面,2017年2月27日,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在某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该账号一直作为一般结算账户日常使用,且用于收取保险机构支付佣金。如2018年,该营业部通过上述账户累计收取保险机构支付的佣金3523.74万元。由于违反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常州银保监分局对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方面,2017年11月30日,永达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印发《公布2018年上半年高峰会议奖励办法》。根据该方案,2018年8月30日至9月7日,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部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及投保人参加了总公司组织的目的地为“南法”的高峰会议旅游活动,其中有周某某、顾某、郑某某、汪某等4名投保人随团参加该活动,永达理常州营业部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浦某某、刘某某、温某、钱某某分别为上述4人支付旅游费,共8.78万元。由于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常州银保监局决定对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而在客户告知书制作不规范方面,2019年6月前,永达理常州营业部使用的《客户告知书》,如客户谢某某于2017年12月25日签署的《客户告知书》,未包含保险经纪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内容。由于违反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常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最终,永达理保险经纪常州营业部被罚12万元,其主要负责人陈弘庭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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