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付一拖再拖、通道业务“踩雷” 风口中的吉林信托如何脱困?

来源:北京商报网 2020-08-13 17:39:01

摘要
逾期风波发酵多日后,吉林信托“汇融50号广悦化工项目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融50号”)兑付一事仍未迎来有效进展。8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位投资者处了解到,吉林信托原先承诺的第八期应付资金目前仍未予兑付,另有投资者表示,该项目融资方因环保问题早期就被整改停工,后续兑付困难更大。

逾期风波发酵多日后,吉林信托“汇融50号广悦化工项目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融50号”)兑付一事仍未迎来有效进展。8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位投资者处了解到,吉林信托原先承诺的第八期应付资金目前仍未予兑付,另有投资者表示,该项目融资方因环保问题早期就被整改停工,后续兑付困难更大。兑付危机尚未解除,吉林信托又因“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被罚。在分析人士看来,吉林信托先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引进有先进理念的战略投资者,更新公司治理体系,增加内部制衡,才能更好的发挥信托牌照的效能。

兑付一拖再拖、通道业务“踩雷” 风口中的吉林信托如何脱困?

汇融50号兑付方案一拖再拖

“汇融50号”已深陷兑付困局,自刚曝出逾期风波后,信托投资者李薇(化名)就一直在关注投资项目的最新进展,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她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按照吉林信托此前公布的受益人大会决议,5月29日、6月8日、6月28日,吉林信托本应向投资者支付信托第六、七、八期信托净收益,但吉林信托仅向第六、七期投资者支付了应付30%左右资金,第八期目前仍未予兑付。

据了解,“汇融50号”成立于2018年3月5日,产品期限为24个月,融资主体是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悦化工”),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广悦化工的流动资金。预期税前年收益率,投资金额300万元以下为9.6%,300万元以上为9.8%,信托计划总规模2.6亿,可分期募集,各期期限分别为,1期规模5580万,2018年3月5日成立、2期规模4560万,2018年3月12日成立、3期规模3850万,2018年3月23日成立、4期规模1010万,2018年4月8日成立、5期规模2140万,2018年5月14日成立、6期规模2940万,2018年5月29日成立、7期规模2050万,2018年6月8日成立、8期规模1500万,2018年6月28日成立。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吉林信托就曾公告了该产品延期的信息。彼时,吉林信托披露表示:“由于疫情原因,融资人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融资人提出延期申请,融资人表示将通过恢复生产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特申请信托计划延期。”吉林信托表示,汇融50号信托计划各期预定期限在原信托期限基础上均延长3个月25天。

不过,有投资者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融资方因环保、疫情问题早期就被整改停工了,资金早已出现流动性问题。”在他看来,吉林信托明知融资方资金链出现断裂,但却未曾向投资者明示,也未进行合理处置。针对资金链断裂、停工一事是否属实,北京商报记者尝试致电广悦化工进行求证,但电话始终未有人接听,另据天眼查信息显示,2015年1月、2018年1月,该公司因环保问题被相关机构进行处罚,处罚的主要事由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就在不久前,吉林信托在官网发布公告提到,近期融资人提出,由于受疫情等影响,短期内无法按协议偿还资金,申请信托计划延期,拟于8月20日召开“汇融50号”受益人大会。主要申请对信托计划各期预定期限均延长至2021年12月21日进行表决。在信托本金分配方面,根据公告,融资方预期在8月31日前支付不低于3000万回购价款,将用于分配核算日8月31日前对应的收益,其余作为信托本金向受益人分配;9月21日起,分配信托本金,每月21日分配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受托人实际收到的融资人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前提;2021年12月21日作为核算日分配剩余信托本金,同样以受托人实际收到的融资人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前提。不过,吉林信托特别提到,受托人不承诺最低收益,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对此,多位投资者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无法接受“不承诺最低收益,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的方案。

一般来说,信托项目出现延期主要在于企业缺乏偿债能力,需要通过时间换空间,筹集偿债资金。在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看来,相关信托计划兑付出现问题主要原因还是交易对手现金流紧张导致违约,且这一状况在延期期间并未缓解,在经济弱周期运行的当下,抵押物处置也是耗时较长的工作,特别是还要尽量能覆盖项目本金的情况下,过低的折扣管理人无法出手,过高的价格买家难寻。

针对“汇融50号”最新的处置进展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尝试多次拨打吉林信托相关负责人电话,但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兑付一拖再拖、通道业务“踩雷” 风口中的吉林信托如何脱困?

通道业务“踩雷”被监管点名

资料显示,吉林信托前身为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成立于1985年,2002年3月1日经央行批准获得重新登记,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2月18日,经原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流年不利的吉林信托在兑付危机尚未解除的当口,又因通道业务违规被监管点名。近日,吉林银保监局开具了三张行政处罚信息,一张给吉林信托,另外两张给吉林信托相关负责人。

从具体的处罚信息来看,吉林信托因“未严格审核信托目的的合法合规性,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被吉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4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8月3日。对于吉林信托违法违规行为,李巍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李俊永负合规管理责任,吉林银保监局对上述二人予以警告处分。而就在7月2日,吉林银保监局刚刚核准了李巍担任吉林信托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一位信托行业资深观察人士对记者直言,“这一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说明未来监管部门在通道业务方面会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银信合作业务由来以久,监管限制银信合作规模也已经有十余年,规模比例逐步压缩,不过业务联系紧密。”廖鹤凯进一步表示,各家信托公司和银行之间的互动依然频繁,银行有出表需求,信托牌照有这样的功能。而在这个过程中,信托公司更容易迫于业务压力,在配合银行的过程中踩“红线”。

梳理吉林信托近年来罚单,大多与内控失效有关,2017年12月,该公司因开展关联交易未执行事前报告制度,被罚款20万元;2019年8月19日又因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被罚40万元。

除了多次遭监管点名处罚外,吉林信托更曾遭遇三任董事长相继“落马”,吉林信托首任董事长张兴波在2009年因贪污被判死缓,2017年8月,继任者李伟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8年12月,第三任董事长高福波又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被查。

业务频频违规,高管“落马”背后也暴露了吉林信托内控不严,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等问题,深陷负面漩涡也无疑为吉林信托的声誉带来恶劣影响。在信托业观察人士李奎霖看来,多重负面事件将对吉林信托声誉、展业带来重大影响,而内部不稳会导致很多外部决策无人去执行。

扎紧治理体系“篱笆”

被严监管敲打的吉林信托去年业绩经营数据也不容乐观,2019年,吉林信托实现营收5.29亿元,同比下降5.37%;实现净利2.05亿元,同比下降83.9%。同期,该公司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达到11.61%。

2019年7月12日至7月31日及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6日,吉林监管局对吉林信托开展了现场检查,并于检查后下发了《现场检查意见书》,要求吉林信托强化内控执行力度,提高前、中、后台相互监督的水平,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持续强化风险防控理念,强化贷后风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风险处置预案,积极推进风险处置进程。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相关审批内容及流程,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对吉林信托来说,尽快处置好风险项目,赢得客户信赖已经成为摆在面前的首要任务,廖鹤凯建议称,吉林信托先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引进有先进理念的战略投资者,更新公司治理体系,增加内部制衡,甚至可以引入外部职业经理人团队,开拓全国市场业务,才能更好的发挥信托牌照的效能。

“从长期来看吉林信托还是要强化风控能力,加强创新,提高竞争力。”上述信托行业资深观察人士如是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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