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统一规范中介机构审批:强调“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摘要 刚刚,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①涉及三项经营许可一项备案、还有高管任职②按照“机构持牌、人员持证公开透明、严打非法”的原则③统一审核标准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1整合统一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1.中介机构监管规定修订接近尾声:公估、经纪、代理、中介行政许可20
刚刚,银保监会发布
保险中介
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①涉及三项经营许可
一项备案、还有高管任职
②按照“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公开透明、严打非法”的原则
③统一审核标准
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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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统一
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1.中介机构监管规定修订接近尾声:公估、经纪、代理、中介行政许可
2020年4月,银保监会已经就《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将专业代理、兼业代理、个人代理人的监管规定,在一个文件内进行明确。
其中,将区域保险代理公司的最低资本,从5千万调到2千万,降低了门槛。
参见《真要来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N多变化:许可证无有效期、个人代理概念、工作人员不得投资...》
2018年2月,原保监会也发布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
此次,《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应该算是在代理、经纪、公估,三个监管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中介的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条件、材料、流程和期限。
如果,《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顺利完成征求意见后的修订过程,在今年过会后正式颁布,那么,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新一轮政策修订工作就算是阶段性结束了。
2.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此前,银保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黄洪,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随着,保险业产销分离的推进,中介地位越发重要。
此次《办法》的出台,将统一中介机构的审核标准,从完善机构准入条件和程序入手,按照“机构持牌、人员持证、公开透明、严打非法”的原则,推动建立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制度。
再加上,在之前的互联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个文件中,监管也强调只有持牌机构才能销售保险。
所以,想要销售保险的,一定要仔细看这个文件,按照要求申请牌照,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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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代理、经纪、公估
最基本的申请条件
1.中介机构:代理、经纪、公估
此次《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涉及所有中介机构,包括代理、经纪、公估和保险集团。
其中,专业中介机构分为,专业代理、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三类,按照经营区域是否限于注册地,划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
2.专代、经纪的注册资本:全国性5000万,区域性2000万!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9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
所有的中介结构想要经营业务,都要依法获得监管批准,除了制度、高管等外,还有些最基础的要求需要满足。
比如最低资金,分公司数量和业务结构等,小编整理了一些最基础的要求,参见上图。
3.向谁申请经营中介业务?
想要从事保险代理或者经纪业务的机构,按照不同的机构类型,准备好申请资料后,提交给对应的监管局或者银保监会审查、决定。
总的来说,要求较以往没有太大变化,凡是全国性的机构和集团公司,最终审批依旧由银保监会决定。
由银保监会决定的:全国性代理、直管商业银行的兼业代理、代理集团、全国性经纪、经纪集团!
保险公估公司是备案制,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银保监局提交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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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理及经纪机构
高管任职要求
1.哪些是高管?
专代和经纪公司的高管人员包括:
①公司总经理
②公司副总经理
③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④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使重要职权的其他人员。
3.任职条件:4条必须,12条不得~
除了上述条件外,拟任高管还要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保险法规及相关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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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申请材料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