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估值指引呼之欲出 信托业净值化转型提速
摘要 9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向部分信托公司下发,以求统一信托产品净值化标准,指导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实践。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指导信托公司更好地落实净值化管理理念和监管政策要求,加快信托产品转型和回归本源,逐步打破刚兑。
在“资管新规”的要求下,信托产品净值化转型势在必行。9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估值指引》)已于近日向部分信托公司下发,以求统一信托产品净值化标准,指导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实践。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指导信托公司更好地落实净值化管理理念和监管政策要求,加快信托产品转型和回归本源,逐步打破刚兑。
产品估值指引体系“在路上”
继银行理财启动净值化转型后,信托产品亦将探索净值化转型之路。9月3日,一家信托公司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该公司已经于8月底收到《估值指引》并在9月初进行了反馈,以后信托产品将和基金、银行产品一样,只能看到净值型波动,无法锁定收益率。
另有多家信托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已经于8月底收到监管下发的文件。但也有部分信托公司人士提到,目前暂未收到该文件。
有市场人士直言,该文件为“资管新规”的配套措施,将打破信托行业整体产品架构体系。一家信托公司资管人士认为,《估值指引》是将资产管理类业务放在统一框架下管理的重要举措,将改变现有信托公司主流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定价方式,避免了政策执行的混乱,遏制了监管套利的空间。形成了顶层构架,有利于监管措施的整体实施效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资管研究员袁吉伟看来,此次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指导信托公司更好地落实净值化管理理念和监管政策要求,加快信托产品转型和回归本源,逐步打破刚性兑付。
探索净值化转型
作为既能打破刚兑,又不会损失原有信托产品客户的可靠路径,信托公司净值化转型的步伐也在不断提速。来自用益信托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开年至今,共有包括爱建信托、百瑞信托、北方信托、东莞信托、光大信托、国民信托、民生信托、平安信托、建信信托在内的41家信托公司发行了超2700款净值型信托产品,发行规模共计1131.77亿元。
这些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利率大多在5%-8%左右,收益分配类型主要涉及到期分配、按季分配、按半年分配、按年分配四种。投资方式主要涉及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证券投资、组合投资,产品投向均为金融。
普益标准研究员夏雨表示,通过开发净值型信托产品,不设预期收益率,以公布净值为准,侧重资产配置,允许净值始终处在波动状态,信托公司可履行“受人之托,卖者尽责”的义务,信托投资者也实现了“风险自担,收益自享”,能够有效化解信托公司面临的刚性兑付压力,防止风险积聚,回归业务本源,加快向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的转型。
但要看到,目前信托行业产品仍以固收为主,信托行业在净值化转型方面主要面临的压力依旧来自于目标群体接受度的问题。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直言,对信托公司来说,如何让投资者区分不同产品的风险等级及其风险匹配是目前有待完善的问题,毕竟固收类的信托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较证券投资类产品的投资者要低。这就需要有过渡期的解决方案,在保证过渡期产品稳定的情况下,给投资者合理的预期,以达到这类产品的投资者认可的风险匹配度,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完成投资者教育。
非标资产转型存难点
对于信托业而言,证券类产品净值化并不存在障碍,一位信托行业观察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证券类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一直都是净值类型的,本身就是浮动的。但如何推动非标资产转型就成为不少信托公司“头痛”的问题。
这其中关键点就在于非标产品如何估值?廖鹤凯称,非标产品的估值在现金管理类产品中其实已经实践了很多年,在更大范围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转换的过程中,信托公司需要更多解决的是市场接受度的问题,完成产品的平滑过渡。这个过程必然是有步骤推进的,基于现有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交易模式,过渡期做到产品净值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基于底层资产情况评估产品的公允价值,后续可以构架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获取更加灵敏的市场化的公允价值,甚至创造交易工具来平抑产品净值的波动。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也谈到,现阶段,信托行业在产品估值方法上缺少可执行标准,尤其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估值方面,信托公司在专业人才及系统建设方面有待加强;另一方面,信托产品净值化文化氛围尚未形成,投资者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非标产品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核心产品,探索此类产品的净值化管理将成为攻坚工程。这其中,股权投资类产品已经形成较为共识的估值方法,诸如现金流折现等,我国基金业协会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估值体系架构,可以进一步借鉴。而对于非标债权信托产品的净值化管理难度更大,相关实践和理论研究都不多,基础数据不充分。在具体估值方法选择上,摊余成本相对简单,也符合资管新规对于适用摊余成本的前提条件,但是估值精确性不高;使用公允价值方法估值则由于信托产品尚未建立公开交易平台,难度较大。”袁吉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