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最新定调!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货币政策也有表态
摘要 9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着眼服务实体经济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原标题:国常会最新定调!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货币政策也有表态)
最新的国常会定调了货币政策,明确了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9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着眼服务实体经济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
具体来看,有以下关键表述:
1、今年以来实施一系列精准适度的金融政策,对保市场主体、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2、下一步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政策力度和可持续性,不搞大水漫灌,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以促进经济金融平稳运行。
3、会议通过《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等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且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符合要求的,应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4、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实施,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5、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加快钢铁、焦化、石化、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
6、大幅提高大宗货物集疏港铁路运输、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货车使用比例。
7、加快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
8、加强国际合作,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推动实现生态环保与经济增长双赢。
9、会议核准了已列入国家规划、具备建设条件、采用“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的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和民营资本首次参股投资的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两个项目有效总投资超过700亿元。
10、加强核能短板领域攻关,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货币政策的提法具有连贯性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一系列精准适度的金融政策,对保市场主体、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政策力度和可持续性,不搞大水漫灌,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以促进经济金融平稳运行。
在上半年宽信用后,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切实抓好已出台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落实见效。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近日在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表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精准导向,完善跨周期设计和调节。总量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支持经济向潜在增速回归。结构上,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导向作用,引导新增融资重点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提升潜在产出水平。价格上,继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的潜力,综合施策,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确保实现为市场主体减负1.5万亿元的预期目标。
中信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明明认为,灵活适度的货币政策意味着要拿捏宽松的力度和节奏,不能搞大水漫灌,要保持M2和社融增速在合理区间运行,银行信贷投放要与实际资金需求匹配,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形成资金空转。要维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公开市场操作以熨平波动为主,货币市场利率以政策利率为中枢运行。
“精准导向要求进一步发挥结构性工具作用,有效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精准滴灌作用,提高政策的直达性。”明明表示,这包括继续推进再贷款再贴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落地生效,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提高中小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的能力。未来一段时间,要继续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快落实前期支持小微企业、制造业的各种政策措施。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基础上,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确保制造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获得感明显增强,首贷率、续贷率显著提高。
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则明确
会议通过《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明确非金融企业、自然人等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并且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符合要求的,应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会议要求,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实施,防范化解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实际上,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在2019年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式将金融控股公司纳入到监管体系之内,这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曾刚表示,在实践中,金融控股公司虽能获得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等好处,但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关联交易、内部利益、监管套利、脱虚向实等风险等。其中,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子公司涉及多个金融行业,监管标准、监管方法不尽相同。出于资本回报最大化的目的,金融控股公司很可能利用这种差异进行监管套利,将资产和风险向监管尺度最宽松的机构转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计划,推出《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正式稿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监管细则将是2020年极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根据此前的征求意见稿,金融控股公司指的是依法设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实际控制以下六类中的两类金融机构,那就将按照金融控股公司后续将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监管标准执行,即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对股权和资金等的穿透监管,准确识别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防止隐匿真实的控制关系;穿透核查资金来源真实性,包括投资金融控股公司的资金来源,以及投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防止虚假注资、循环注资。
防范大气污染,核准2个核电项目
会议指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是群众所盼、民生所系。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重污染问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集中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为推进科学治理提供重要支撑。会议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要求:
一要在已有成果基础上,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成因加强精准治理。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整治、散煤清洁替代和柴油车污染防治,加强农牧业生产中的氨排放治理。针对当前臭氧污染逐渐凸显的情况,进一步深入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科研攻关,促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加强重点地区联防联控。
二要促进区域内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等结构调整。加强煤炭清洁利用。加快钢铁、焦化、石化、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大幅提高大宗货物集疏港铁路运输、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货车使用比例。
三要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快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国际合作,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推动实现生态环保与经济增长双赢。
会议还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核电项目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增强能源支撑、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举措。会议核准了已列入国家规划、具备建设条件、采用“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的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和民营资本首次参股投资的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两个项目有效总投资超过700亿元,将带动大量就业。会议要求加强核能短板领域攻关,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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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