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集团涉10亿信托违约 江苏信托要求提前还款未果

来源:财联社 2020-10-22 08:39:00

摘要
近日,由于华晨集团未按约定支付信托利息,江苏信托召开受益人大会,随后,经大会审议、表决,要求华晨集团提前还款,但是截至10月15日,华晨集团并未按要求提前兑付贷款本息。

  财联社(上海,记者 林汉垚)讯,近日,由于华晨集团未按约定支付信托利息,江苏信托召开受益人大会,随后,经大会审议、表决,要求华晨集团提前还款,但是截至10月15日,华晨集团并未按要求提前兑付贷款本息。

  2020年9月21日,由于华晨集团未按时足额兑付江苏信托-信保盛158号(华晨汽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保盛158号”)应于2020年9月20日支付的利息,江苏信托召开信保盛158号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大会,经大会审议、表决,江苏信托向华晨集团发出提前还款的通知书。

  根据江苏信托所发提前还款通知书,华晨集团应于2020年10月12日兑付贷款本金10.01亿元、利息2000万元、罚息668.38 万元。但是截至2020年10月15日,华晨集团并未按约定兑付贷款本息。

  由于上述事件及华晨集团近期所面临的较大债务偿付压力等原因,东方金诚将华晨集团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负。

  一位信托研究员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一般对于延期和逾期的项目,可以由信托公司和合作方协商解决,或者信托公司对抵押的资产进行保全、变现,或者进行诉讼,由法院冻结资产。

  为了提高江苏信托风险抵御能力,江苏信托母公司江苏国信(行情002608,诊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 9月29日上交所发布公告,拟与江苏信托其他股东方按原股比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50亿元。

  对于增资目的,江苏国信在公告中称,对江苏信托增资,可以进一步提升江苏信托风险抵御能力,增强其社会公信力和资产偿付能力,更好地满足监管机构在注册资本、净资本等方面的审慎监管指标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同时,增加江苏信托资本金也有利于其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推动业务转型和创新,提升和巩固江苏信托的行业地位。

  目前江苏信托注册资本为37.6亿元,根据云南信托研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江苏信托的业绩支柱固有业务收入7.15亿元,同比减少58.56%;实现净利润9.59亿元,同比减少46.63%。而在2019年上半年,江苏信托实现营业收入为22.68亿元,同比增长123%;净利润17.98亿元,同比增长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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