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日涨超70%!可转债再遭“爆炒” 这些风险要警惕!
摘要 可转债近期上演“一路狂飙”行情。受访人士认为,主要是部分游资利用这类可转债市值小、可T+0交易等特点进行投机赌博或利益输送。这些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已高得离谱,债券价格存在很大的泡沫,这种行情显然不具有可持续性。可转债延续“火爆”!10月21日,7只转债盘中临停,其中“万里转债”“九洲转债”和“蓝盾转
可转债近期上演“一路狂飙”行情。受访人士认为,主要是部分游资利用这类可转债市值小、可T+0交易等特点进行投机赌博或利益输送。这些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已高得离谱,债券价格存在很大的泡沫,这种行情显然不具有可持续性。
可转债延续“火爆”!
10月21日,7只转债盘中临停,其中“万里转债”“九洲转债”和“蓝盾转债”临停两次。万里转债收盘涨逾72%,换手率高达12588.91%;“蓝盾转债”涨逾27%,换手率12436.26%。
那么,最近几个交易日部分可转债上演的“一路狂飙”行情是受什么因素影响?这样的趋势是否会持续?投资者需要警惕哪些风险?
缘何大涨
对于部分可转债近期的狂飙行情,泰石投资董事总经理韩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是部分游资利用这类可转债市值小、可T+0交易等特点进行投机赌博或利益输送。这些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已高得离谱,债券价格存在很大的泡沫,显然这种行情不具有可持续性。
“这类转债一旦触发强制赎回条款,泡沫就会在短期内迅速破灭。如果看好企业发展前景,投资者购买可转债对应的正股风险收益会更好。”韩玮称。
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而言,可转债是较为稳定的一个票种,价值是非常容易确定的,因此它的价格不会太脱离基本面地暴涨或暴跌。
况玉清进一步分析,可转债“飙”起来,可能和转股价格的下调预期有关。或者是最近市场上对应股票表现比较好,导致可转债已触发了行权转股的条件,而对应股价如果还在涨的话,就会导致可转债价格严重高于票面价格,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
在韩玮看来,只有可转债价格在面值附近或者转股溢价率非常低的情况下,可转债才具有进可攻退可守的特征。反之,当可转债价格远高于面值且转股溢价率很高时,在企业不破产的情况下可转债的风险就比正股还高。
警惕风险
事实上,在“暴涨”之后,部分可转债所涉及公司已发布相关股票和可转债交易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比如,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盾股份(300297,诊股)”)于10月21日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波动风险提示公告》。
蓝盾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蓝盾转债”)自2018年9月13日上市,发行总额5.38亿元。截至2020年10月19日,“蓝盾转债”余额为10035.87万元。2020年10月20日,“蓝盾转债”收盘价为320元,当日涨幅为13.07%,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0日)日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85.55%,转股溢价率达161.33%。
蓝盾股份指出,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可转债价格可能受到来自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氛围、短期技术指标、投资者心理等因素影响。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与其可转债价格高度正相关,且不存在超高溢价率的情况。而近期,“蓝盾转债”价格严重脱离与公司股价之间的关联,已偏离合理价值区间,且与市场宏观环境、行业情况及经营情况无关,主要受市场资金影响所致。
股价方面,蓝盾股份在另一份同样于10月21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其于2020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发现部分媒体将公司纳入“量子科技”概念股。
据其申明,其目前在“量子科技”领域未进行市场业务开展、无相关业务收入。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业绩方面,2020年半年度,蓝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9881.51万元,同比下降48.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2.81万元,同比下降146.5%。
将迎新规
那么,在参与可转债投资的过程中,面临可能存在的剧烈波动,普通投资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转债属于较为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多数普通投资者应该并不理解其结构和风险,只是将它和股票一样进行炒作。而且,大环境是个股股价都有明显涨幅,在一定程度上也让可转债的收益看起来很美。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可转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投资产品,里面蕴藏着很大的风险。”沈萌进一步指出,作为衍生品的可转债的价格和股价息息相关,而目前股市的行情也出现了波动的信号,因此盲目参与可转债炒作,对于普通投资者并不可取。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24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自10月26日起,参与可转债申购、交易的普通投资者,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也就是说,自2020年10月26日起,未签署可转债风险揭示书的普通投资者,不得申购或者买入可转债,已持有相关可转债可以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相关通知还表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对此,韩玮告诉记者,可转债新规出台后对提升投资者适当性水平、提升投资者对可转债的风险认知度、提升投资者保护力度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