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进一步明确家族信托迎利好 业务模式趋于多元化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1-27 08:07:59

摘要
伴随着财富管理市场的日渐活跃,监管层对家族信托业务持续释放出利好信号,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领域加码布局,业务规模、业务种类都不断扩大。有数据预测,到2020年,国内家族信托业务规模可增至6000亿元。监管进一步明确家族信托迎利好今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

伴随着财富管理市场的日渐活跃,监管层对家族信托业务持续释放出利好信号,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领域加码布局,业务规模、业务种类都不断扩大。有数据预测,到2020年,国内家族信托业务规模可增至6000亿元。

监管进一步明确 家族信托迎利好

今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明确家族信托不适用于资管新规,并对家族信托进行了明确定义,对其目的、内容、委托人、受益人和财产规模等重要要素作出了规范。

这是监管层对家族信托首次进行的明确界定。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监管层和整个社会开始对家族财富传承重视起来,对于家族信托未来业务发展大有好处。

其中,37号文明确了家族信托不适用于资管新规,这意味着有别于传统信托业务,家族信托不存在由委托人或受托人向其他第三方募资进行集合运作的情况,也不存在设定预期收益率、刚性兑付等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体现了支持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回归本源、促进业务转型发展的监管思路。

实际上,以往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业务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与私人银行等外部机构合作的事务管理型,信托作为载体,主要发挥事务管理功能;二是自主开展的以财富管理为主要功能的家族信托,通常起点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主要做资产配置;三是规模较大、功能较为全面的家族信托。

而在此次的37号文中提到,家族信托最低财产金额或价值不得低于1000万元。中诚信托研究分析认为,对家族信托财产规模的门槛明确规定,将促使信托公司在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时,进一步提高家族信托客户的准入水平,努力拓展超高净值客户,对其资产配置水平、事务管理能力和综合服务提供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将推动信托公司家族信托业务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

落地持续提速 业务模式趋于多元化

时下,家族信托落地速度越来越快。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有近30家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存量家族信托的规模超500亿元,存量产品数近3000单,家族信托客户数量也有显著增长。

百瑞信托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前6个月,信托公司主动管理意识持续增强,主动管理类信托产品的占比基本逐月增加,其中,家族信托等创新类信托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在家族信托领域深耕已久的中信信托、建信信托等,相关业务发展如火如荼。据建信信托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末,其家族信托已落实配置规模超过300亿元,各系列家族信托设立单数超过800单。中信信托自2013年以来为近1200位高净值客户提供了财富隔离、家族财富增值和传承服务,其管理资产规模已超过150亿元。

此外,平安信托、外贸信托、中航信托等公司家族信托也已形成品牌,业务规模均不低于50亿元。今年以来,有光大信托、中建投信托等公司落地了首单家族信托业务,在进行主动管理能力提升的同时,促使自身业务转型升级。

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多家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创新上持续发力,逐步通过产品的多元化配置来满足客户个性化的资产管理需求。纵观目前的家族信托业务覆盖范围,已从财产隔离、财富管理逐步拓展到慈善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养老、艺术品鉴赏、境外服务等多样化的层面。而在产品创新方面,也体现出全价值链生态布局的特色,为客户提供多元增值服务。

中信信托在今年第三季度,宣布与证券公司、科技公司携手打造家族信托FOF投资业务,向资本市场推出全流程多元化资产配置服务。通过利用家族信托目前积累的投资收益,中信信托通过使用金融科技,以投顾能力评价为核心特色,以TOF/FOF为主要形式,同时加强与其他机构以及高校的合作,科学、系统、循序渐进地开展资本市场投资业务。

发展瓶颈犹在 配套制度待完善

随着信托公司的大力实践,家族信托在国内已走过了初步的理论学习和概念推广阶段,进入了规模发展期。但与海外成熟模式相比,我国家族信托在配套法律制度建设、专业人才团队和标准化服务等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用益信托网分析认为,当前家族信托配套法律仍待健全。在信托法、税法、公司法、经济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障碍。比如在税法方面,我国目前尚未出台遗产税,给家族信托吸引力带来了一定限制。此外,现阶段高昂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税费,如果不为信托设立税收优惠,则同样会构成家族信托发展的障碍。

有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完善与信托相关的法制建设。从顶层设计上,将信托的精髓、功能与现有的法律制度更好地加以融合,并体现在与具体信托安排相关的信托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中,进一步理顺发挥家族信托功能的路径。此外,进一步完善信托涉及财产转移、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税收制度。

另外,家族信托业务相关的人才队伍建设也有待完善。有业内法律专家表示,由于家族信托涉及领域众多,要促进业务更高质量发展,设计出经得起数十年考验的家族信托方案,相关业务人才不仅需要对上述多种法律灵活运用,还需具有丰富的家族治理和财富传承经验。因此,面对潜力可观的财富管理市场,相关人才的培育还需进一步推进,从而提前做好布局,精心设计信托产品,在回归业务本源的基础上,打造家族信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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