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登记管理细则获批生效
摘要 根据原银监会颁发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在征求行业机构等方面意见基础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登记管理细则》(简称“《细则》”)自8月7日发布正式生效。《细则》总计11章,共34条,包括总则、信托登记办理、信托预登记、信托初始登记、信托
根据原银监会颁发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在征求行业机构等方面意见基础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登记管理细则》(简称“《细则》”)自8月7日发布正式生效。
《细则》总计11章,共34条,包括总则、信托登记办理、信托预登记、信托初始登记、信托变更登记、信托终止登记、信托更正登记、定期报送、信托登记信息保管、信托登记自律管理和附则。《细则》的框架结构与《办法》登记相关条例相衔接,致力于贯彻落实《办法》,细化明确各登记流程及操作内容,进一步增强信托登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信登表示,《细则》坚持以细化落实《办法》为目标,以服务监管为宗旨,以服务行业为导向的原则,在《办法》框架内,明确了信托登记各个环节的执行要求,对预登记、重新申请预登记、补充预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终止登记、更正登记的适用情形、需提交的登记信息、登记方式等进行了细化。
中国信登还表示,《细则》出台生效对于进一步规范信托登记活动,提升信托登记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一是进一步明确信托登记具体规则,全方位规范登记工作,有助于扎实开展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的集中登记,在登记实际操作方面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完善信托登记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信托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监测,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把握信托业单体和行业整体的风险状况;三是明确了特殊信托产品和登记事项的登记要求,提升了具体工作的可操作性,为信托登记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并充分发挥信托登记功能奠定扎实的基础。
业内人士指出,《细则》是信托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制度,一方面以服务行业为根本出发点,另一方面在大资管新的发展阶段,也能有力地服务监管。从对信托公司的影响来看,《细则》是对2017年9月信托登记制度运行以来的经验总结,为信托公司做好登记工作提出了明确指引;《细则》的出台使信托产品有了统一登记的“身份证”,能够有力支持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同时,《细则》促进了信托项目的信息公开和披露,有助于减少金融乱象,规范金融秩序;此外,细则为未来信托受益权流转等更高层次的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细则》针对信托项目变更的条款,为信托项目的合理流转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希望未来中信登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可以为信托受益权的流转、交易等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