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再难“乱忽悠” 私募、代销机构整改迎新规

来源:山西日报 2017-06-26 08:10:36

摘要
我国资本市场首部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7月1日实行。自《办法》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以来,沪深交易所对交易所债券市场规定了更加具体的适当性管理自律规则;各行业自律协会相继发布实施指引,其中便包括中国基金业协会于6月15日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

我国资本市场首部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7月1日实行。自《办法》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以来,沪深交易所对交易所债券市场规定了更加具体的适当性管理自律规则;各行业自律协会相继发布实施指引,其中便包括中国基金业协会于6月15日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

“《办法》的核心概括成一句话就是,把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通过对募集机构进行规范和严格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全面保护。”上海合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服务副总经理赵静表示,以《办法》为框架和基础,以各类行业协会、交易场所规范性文件为配套,我国资本市场适当性管理规则体系由此形成。

由于《指引》的适用主体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所以目前各私募管理人以及代销机构正从制度管理、人员配备、技术准备等方面进行整改,而多地证监局也已经以专题培训、机构调研等方式督促私募机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

记者点评:新规在投资者如何分类、高风险等级产品如何做警示工作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这对投资者利益方面起到了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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