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监管优化进行时:服务机构登记系统到位
摘要 5月2日,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宣布,针对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的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正式运行。协会表示,登记系统是对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外包系统)的升级改造。纵观私募行业历程可以发现,监管不足给私募行业带来的制度费用极其高昂。对于发展了十几年的私募基金而言,2016年热火朝天的去
5月2日,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宣布,针对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的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正式运行。协会表示,登记系统是对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外包系统)的升级改造。
纵观私募行业历程可以发现,监管不足给私募行业带来的制度费用极其高昂。 对于发展了十几年的私募基金而言,2016年热火朝天的去壳化运动,只不过是私募行业迎来全面监管时代的开始。在“7+2”规则体系不断明晰并被贯彻落地的当下,涉及私募行业的各项业务环节均显现出强化监管的方向。
业内人士指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不仅只有私募基金管理人,服务机构也是私募基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私募服务机构系统更新,与此前私募管理人登记系统的升级是一体的,以规范备案登记系统为重点的监管逻辑将贯穿于私募的常态化监管之中。
系统上线私募陆续备案
继上月中基协启用私募基金新系统“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之后,针对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的登记系统也已经到位,这意味着,私募全链条监管的趋势已经日渐明确。
对于此次登记系统的正式运行,多家为私募提供服务的券商受访时表示,由于新系统才刚刚上线,尚未仔细研究与此前外包系统的差别,但预计需填报的内容会比之前详尽。
5月3日,深圳一位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我们之前已经在原先的外包系统提交了资料,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重新注册,因此我们没有很紧急去备案。不过新开放的系统需要填报哪些新的材料,我们这几天会尽快登录了解。”
协会表示,服务机构完成登记后,对于尚未成为协会会员的服务机构,应按协会入会规则办理相应入会手续。如发现申请机构提交的登记信息存在虚假承诺、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暂缓备案。
5月3日,深圳一位中型券商托管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之前已经在原先的外包系统提交了资料,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无需重新注册,因此我们没有很紧急去备案。不过新开放的系统需要填报哪些新的材料,我们这几天会尽快登录了解。”
上述人士表示,“私募服务机构主要是指承接私募基金外包服务的机构,此次更新的登记系统比之前的外包系统要求登记的信息更多更全,这与之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系统升级是一体的,都是为了在审核上做得更严格、更精细,从各机构把控私募行业风险。”
私募服务业务监管规范化
事实上,自2016年以来,基金业协会就不断发布针对私募行业的各项监管政策,这背后在于私募行业不可忽视的日益壮大的体量。
截至2017年3月底,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8596家,已备案私募基金50424只,认缴规模11.90万亿元,实缴规模8.75万亿元。
伴随着私募市场快速发展,私募对托管和外包服务的需求激增。尤其在2016年更严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规范实施后,大量私募涌向券商寻求“保壳”,进一步刺激了私募服务市场,这也引得监管层对私募服务监管随之升级。
根据市场第三方机构初步估算,截至去年年底,券商在PB业务上的托管规模已经超过3万亿,券商自建的PB投资系统中资产规模已经突破1.5万亿,而这个数字在一年前只有目前的五分之一左右。
5月3日沪上一位大型私募人士表示,随着监管层对私募行业的监管趋严,对以券商PB业务为主的私募服务业务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监管也是必然的。
“最近监管部门对私募服务的监管确实比较严格”,上述私募人士指出,“上周招商证券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开立PB系统账户三个月的处罚措施,要求其全面自查PB系统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这事在行业内还是非常受关注的。因为我们之前接触的招商托管部门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包括派人到私募机构做现场尽调都非常遵守程序,这次他们PB业务因尽职调查不力和开户操作违规被罚,也是提醒行业一定要充分合规。”
5月3日,华南一位大型券商托管部负责人宋平亦向记者表示,“PB业务将来会是个性化服务,PB包括交易、信息披露等,现在从监管角度来说对私募的信息披露要求越来越严格,包括信息披露的实时性,以及进行惯例检查和持续跟踪,都要求券商和外包服务机构提供的数据能够实时查询,将来对PB服务商应该会提出系统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