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效果持续发酵 基金子公司高管调整填两家
摘要 今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基金”)发布子公司高管变更公告,长盛基金国际业务部总监吴达不再兼任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另外,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也发布母公司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及领薪情况的公告。基金子公司新规落地之效事实上,在12月2日,基
今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基金”)发布子公司高管变更公告,长盛基金国际业务部总监吴达不再兼任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另外,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也发布母公司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基金子公司新规落地之效
事实上,在12月2日,基金子公司新规落地。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不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但向子公司派驻董事、监事和相关委员会成员的除外。
在此背景下,根据新规的要求,宝盈基金14日就率先对旗下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情况作出调整。其中包括创新业务部张新元、李光明,产品规划部江山、张霁,专户投资部曹松涛不再兼任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而总经理汪钦、副总经理兼专户投资部葛俊杰和研究部段鹏程依旧在子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和执行监事,但不在子公司领薪。这也是在基金子公司新规生效后第一家做出兼职人员调整的基金公司。
而今日,长盛基金调整后的从业人员在子公司的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另外,前海开源的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及领薪的情况如下:公司总经理、董事蔡颖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长;公司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李志祥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董事;公司汤力兼任前海开源资管公司监事。而上述人员均不在前海开源资管公司领薪。
未来影响还将持续
蓝鲸基金了解到,基金子公司新规是于12月15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证监会要求对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了18个月的过渡期,但并没有对人员调整做出期限限定。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沪上一家基金子公司内部人员表示,虽然监管层对此方面的态度未明确,但经过了这一轮调整后,基金子公司不再敢继续试探监管的底线,可能一切做法都需要按照监管既有的最严标准进行调整。
另外,多家基金公司表示,“后续会陆续有基金公司发公告调整这一块的,毕竟短期内想要母公司注资还是比较难的,我知道不少子公司包括我们自己,都会在今年年末董事会上提交增资的议案,短期内直接肯注资的也只有那些财大气粗的基金公司了,至少大部分小基金公司是很难有动作的。”
事实上,基金母公司人员在子公司兼职的现象相当普遍。随着新规的落地,基金子公司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也可以预见政策落地的影响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