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和去杠杆:2018年中国信托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

来源:新世纪评级 2019-01-31 13:31:49

摘要
摘要:2018年,监管部门加大信托通道乱象整治、引导信托业回归本源,随着监管强化和金融去杠杆,信托资产规模降幅明显。在前期通道业务的阶段性回流后,受银行资金表外回表、久期和风险偏好下降的影响,信托公司的被动管理类业务遭扼制。资产管理行业过渡期监管边际放松,未来信托业规模下降的趋势虽难以扭转,但收缩压

  摘要:

  2018年,监管部门加大信托通道乱象整治、引导信托业回归本源,随着监管强化和金融去杠杆,信托资产规模降幅明显。在前期通道业务的阶段性回流后,受银行资金表外回表、久期和风险偏好下降的影响,信托公司的被动管理类业务遭扼制。资产管理行业过渡期监管边际放松,未来信托业规模下降的趋势虽难以扭转,但收缩压力有所减轻。信托贷款作为重要的非标融资出现负增长,拖累社融延续下滑。但在政策调控长期化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周期下行,再融资渠道收紧,新增信托资金向房地产行业倾斜。随着信用利差扩大、违约风险加剧,信托风险项目规模呈扩散化趋势,整体信托风险规模大幅上升。

  展望未来,随着银信业务资金端边际改善,信托资产规模降幅或将趋缓;资管新规过渡期非标融资类监管边际放松,信托项目违约风险降低。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转型方向不改,资产证券化、投贷联动、财富管理、资本市场业务仍是增长点,转型阵痛后长期或迎来结构和发展质量的提升。监管加压下大型信托公司竞争优势更为显著,监管评级将持续规范行业发展。在市场宽流动性向宽信用转型的过程中,风险防控仍是信托公司经营的重点。

  一、中国信托行业信用回顾

  (一)2018年,信托资产规模受金融监管强化和去杠杆影响降幅明显。随着资产管理行业过渡期监管边际放松,信托业规模下降的趋势虽难以扭转,但收缩压力有所减轻。

  信托业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国际金融危机后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入新常态,经济刺激政策激发了强劲的融资需求,银行业接轨巴塞尔协议III推进审慎监管,金融分业监管滋生了监管规避和套利空间,并恶化于同业杠杆的高企,期间信托业发展呈现出较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2010-2012年,在银行信贷资源受到严格管控的情况下,依托跨市场投资的牌照优势、信托制度本身的风险隔离优势以及刚性兑付的隐形保证,信托公司为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提供了交易安排,信托资产季度环比增速维持在15%以上的高位,年复合增长率为56.75%。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在金融业鼓励创新、放松管制的政策导向下大资管放开,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非标业务快速扩张,银信合作业务在监管限制下变形为银证信合作、银基信合作,而宏观经济下行、股票市场剧烈动荡中伞形信托的清理均对信托业产生较大影响,但期间信托资产规模仍稳定攀升,2013-2015年复合增长率为22.26%。进入2016年下半年,金融监管以降杠杆、防风险为主,证监会规范券商资管及基金子公司的风险监督,通道资金开始回流至信托,信托资产环比增速明显回升。

强监管和去杠杆:2018年中国信托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

  2017年以来,金融监管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去杠杆去通道、打破刚兑的政策趋势强化,银行业面临高压监管,资管细分行业跨业竞争进一步规范化。11月17日,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标准,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作出指导。此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1](2017年12月6日,简称“《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7]55号,2017年12月22日,简称“55号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监发[2018]2号,2018年1月5日)等文件陆续出台,银行表内同业负债和表外融资的监管不断强化,对通道类业务产生挤出效应。此外,监管部门直接约束非标投向,在地方政府平台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等领域尤为明显。从政策实施效应来看,2018年4月末银信类业务实收信托余额11.66万亿元,在信托资产中占比45.89%,较上年末减少4.6%,同比增速比上年末下降21.25个百分点;2018年8月末银行理财规模为22.32万亿元,较2月末30.60万亿元减少27.06%;2018年9月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3.14亿元,较上年末峰值26.25万亿元减少11.83%。

强监管和去杠杆:2018年中国信托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

  2017年从信托业的监管政策及措施来看,银监会通过现场检查、监管评级、政策引导等方式,督促信托公司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规范监管方面,银监会开展信托公司“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和现场检查,发现信托公司存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待改进、固有业务合规及风险管控不完善、以信托业务为通道替银行隐匿风险、未严格核实项目资本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投后信息披露不充分、增信措施未落实等问题。2017年底,银监会发布规范银信类业务的55号文,加大重点业务领域窗口指导和风险防控。在引导行业转型、弥补制度短板方面,银监会联合民政部制定出台《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2017年7月10日),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出台《信托登记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47号,2017年8月25日),推动信托登记系统上线运行,指导信托业协会制定《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等。总体来看,监管与法律环境的进一步成熟能够助推信托业更好地回归本源,发挥制度优势满足财富管理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前期监管不断加码的背景下,2018年以来信托业的通道业务受到压制,信托资金来源在重要的机构交易对手面临严监管的背景下也受限,信托公司整体经营面临冲击,信托资产规模降幅明显。但随着资产管理系列政策的正式落地,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监管边际放松,信托资产规模收缩压力或将有所减轻。2018年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文,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稿较征求意见稿有所放松,主要体现为过渡期放宽至2020年底,期间允许发行老产品对接存量产品投资的未到期资产;净值化管理由此前仅允许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变更为允许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摊余成本计量。2018年7月20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资管业务通知》”)。此后为配合资管新规,银保监会于9月28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第6号),并于12月2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2018年第7号);证监会于10月22日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151号令)及细则,形成了资产管理行业较为完整的监管架构。系列文件的整体监管要求仍坚持期限匹配、打破刚兑和去通道去嵌套,但适度放缓降杠杆节奏,在执行细节上边际放松。

  2018年8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相关规定;对事务管理类信托(通道业务)区别对待,支持信托公司开展符合监管要求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但仍需要按照银信业务55号文、《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和《资管新规》开展业务,禁止旨在监管套利、违法违规的通道业务;以财产权信托名义开展资金信托业务适用于《资管新规》相关规定;以信托产品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作为受让方受让信托受益权的业务视同嵌套业务,投资于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除外;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到期日不晚于2020年底的新资产,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2018年4月30日的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要求信托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存量产品的整改计划、风控预案,并有序进行转型整改。此前,银监会发布55号文规范银信通道行为,并有监管部门要求信托机构通道业务“只减不增”的相关信息在市场披露,信托通道业务受到扼制。而《通知》对通道业务进行了明确的区别对待,支持合法合规的通道业务,禁止旨在监管套利、违法违规的通道业务,缓解了此前信托通道业务“只减不增”的窗口指导要求,有利于信托公司积极开展合规通道业务。

  (二)在通道业务的阶段性回流后,受银行资金表外回表、久期和风险偏好下降的影响,信托公司的被动管理类业务遭扼制,而主动管理类业务发展主要依托制度优势吸引高净值人群。

  统一监管、去杠杆、去通道的金融政策背景下,监管自2016年底开始整顿通道业务,连续颁布政令限制证监通道,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通道业务受阻,券商资管开始下降,专户基金子公司加速缩减,社会融资中信托贷款维持高位,代表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的委托贷款持续萎缩,通道回流信托效应明显,信托资产规模呈现快速增长。2015-2017年末,信托资产增量主要来自被动管理类业务,同期末被动管理类信托资产规模分别为9.48万亿元,13.59万亿元和25.83万亿元,占比57.98%、67.10%和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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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具体公司来看,2017年末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在信托资产排名中也位居前列,其中超过半数的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排名较信托资产排名更为靠前,表明大型信托公司在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的配置方面更具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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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信托资产功能分类来看,2015-2017年事务管理类占比持续上升,融资类和投资类占比不断下降。系由于受到信托净资本管理的约束,融资类通道业务逐步包装为事务管理类,导致融资类占比下降,事务管理类快速增长。2018年以来,资管行业去通道的政策导向持续影响信托业运行。虽然《资管新规》正式稿及配套制度对银行理财资金端边际放松,允许老产品滚动发行配置新老资产,监管造成的表外融资被动收缩压力边际有一定缓解,但在过渡期稳步压降规模、去嵌套的监管要求,以及在市场信用风险加速暴露环境中银行主动收缩表外融资的双重影响下,信托通道业务规模持续下行,9月末事务管理类占比由年初59.62%降至58.82%。不过,从信托公司年报披露信息来看,各家对于事务管理类信托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部分信托公司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与被动管理型信托等同,部分信托公司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与主动管理型信托交叉。业务分类口径的混乱加大了监管穿透的难度,也不利于投资者或交易对手对信托业务信息质量建立信心,未来监管分类改革的施行有望提高信托业的信息透明度,提升风险监测水平。

强监管和去杠杆:2018年中国信托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

  从信托资金来源看,前期银信业务规范存在漏洞,对银行表内资产和财产权信托约束不足,财产权信托逐步成为通道类业务渠道,主要满足于其他金融机构资产腾挪和包装需求。2015-2017年,财产权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占比持续上升,单一资金信托占比进一步下降。2018年以来,信托业新增主动管理类产品募集中,高净值人群的资金占比有所提升,其中银行代销合作密切以及财富管理经验丰富的信托公司在资金募集方面占据优势。2018年9月末,集合资金信托总规模9.24万亿元,占整体信托规模比重为39.93%,较年初上升2.19个百分点;单一资金信托总规模10.25万亿元,占整体信托业务比重为44.31%,较年初下降2.98个百分点;财产权信托总规模3.65万亿元,占整体信托规模的比重为15.75%,较年初下降1.4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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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政策调控长期化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周期下行,再融资渠道收紧,新增信托资金向房地产行业倾斜;但信托贷款作为重要的非标融资出现负增长,拖累社融延续下滑。

  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推动经济去杠杆”的政策指导下,信托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发挥着一定的政策缓冲器作用。2018年以来,资管业务监管强化和宏观信用紧缩造成信托贷款规模持续下降,其中监管的影响随着《资管新规》及细则的落地有所缓解,但在“宽信用”有实质性推进前,信托公司出于自身风控要求,仍会控制规模谨慎经营。2018年10月,新增社会融资7288亿元,同比减少4716亿元,环比减少14766.13亿元;同期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197.89万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创2016年以来新低,其中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的表外融资规模下降使社融增速持续承压。

强监管和去杠杆:2018年中国信托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

  信托资金运用方面,2018年以来在信托资产总量收缩的背景下,实体信托规模也呈现下降趋势,但占比持续攀升,行业脱虚向实的效果初显;而从行业投向来看,房地产信托增幅显著。具体来看,信托资金运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及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等占比持续下降,表明嵌套产品的增长趋势得到一定扭转;运用于贷款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占比不断提高,信托资金向支持实体经济倾斜。从行业投向来看,2017年末,信托资产的投向排名依次为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基础产业、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其占比分别为27.84%、18.76%、14.49%、14.15%和10.42%。2018年9月末,资金信托资金投向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基础产业、证券市场和房地产的比例分别为29.49%、16.14%、14.64%、12.57%和13.42%,其中房地产信托资金占比明显上升,金融机构和证券市场信托资金占比则相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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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来看,投向房地产板块的信托产品,在2016年四季度金融去杠杆的环境下达到规模低点,然而其存量信托产品规模所占比重不断攀升。自2016年年中起,在限购限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约束下,房地产行业的传统融资渠道持续收紧,包括直接债务融资以及银行信贷,使得其对信托的融资需求增加。此后,随着资管新规及系列政策的落实,房地产能够获得的银行表内、表外资金支持继续减少,短期内大幅调整至债券市场融资的难度较高,对信托融资渠道的依赖加大,结构化调整为信托提供了一定的市场空间。

强监管和去杠杆:2018年中国信托行业信用回顾与展望

  2018年8月下旬,部分信托公司被其所属的地方银监局分别暂停新增房地产信托业务,受限信托公司主要为地方银监局辖区内超标的、或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信托公司。此外,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信托公司或主动控制业务规模以防范风险。从行业数据看,2018年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集合信托规模0.64万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19万亿元。

  (1)房地产信托业务

  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变化趋势与房地产投资周期基本同步,时间上略有滞后。随着地产投资增速的回落,房地产信托规模同比增速从2011年一季度的107.07%下降至2015年三季度的1.77%。2015年四季度,地产行业投资增速回升,逐步带动房地产信托业务规模同比增速回升。2016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行业迎来政策调控,股权债权等传统融资渠道均受到限制,使得信托这一融资渠道需求大幅提升。

  从行业内房地产信托资产排名前五的公司来看,中信信托的信托资产与房地产信托资产均排名首位,平安信托中建投信托中原信托华融国际信托等4家公司的房地产信托资产排名较其整体信托资产排名更为靠前,表明上述企业在房地产信托业务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2017年末,上述公司房地产信托资产较2016年末增幅依次为97%、37%、62%、68%和47%,其中中原信托的房地产信托资产排名由第7位升至第4位。

  (2)基础产业信托业务

  基础产业信托业务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简称“43号文”)出台之前,通常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作为还款保障,具有一定的“金边”属性;因此随着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增长,基础产业信托业务实现快速发展,2012年至2013年间该类业务规模同比增速达90%。此后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国务院、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43号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88号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152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50号文)、《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87号文)等一系列文件,逐步完成了地方政府债务制度框架的搭建。随着地方政府隐形债务融资迎来高压监管,2014-2016年基础产业信托资产规模基本维持稳定。2017年,在金融去杠杆的政策导向下,城投平台再融资收紧,信托发挥了一定的政策缓冲作用,期间基础产业信托资产规模攀升至新高。综合考虑2017年二季度以来新增基础产业信托规模持续下降,表明存在信托资产被展期的可能性。

  从行业内基础产业信托资产排名前五的公司来看,中信信托的信托资产与基础产业信托资产均排名首位,交银国际信托上海国际信托光大兴陇信托英大国际信托的基础产业信托资产排名较其整体信托资产排名更为靠前,且上述企业基础产业信托资产规模在2016年末也名列前五位,表明其在基础产业信托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在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增量受限、存量属地化解的政策基调下,需关注基础产业信托资产信用质量的地域差异。

  (3)工商企业信托业务

  整体来看,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加之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同质化竞争,2013-2015年工商企业信托业务规模增速出现较大下滑。2016年以来,工商企业信托业务占比持续攀升,但2018年三季度出现小幅下滑。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宏观指导下,信托作为常规融资渠道的补充,仍有一定的业务结构调整空间。但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实体企业对融资成本仍高度敏感,信托资金在收益与风险的权衡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

  从行业内工商企业信托资产排名前五的公司来看,渤海国际信托兴业国际信托国民信托新时代信托和平安信托的工商企业信托资产排名较其整体信托资产排名更为靠前,表明上述企业在工商企业信托业务市场具有一定先发优势,将有利于相关企业未来整体发展和盈利水平的提高。其中渤海国际信托、国民信托的工商企业信托资产排名分别由2016年末的第8位、第9位跃升至第1位和第3位。

  (4)证券市场信托业务

  证券市场信托业务主要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挥投资管理人功能,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运用的信托业务。整体来看,证券市场信托业务规模占比呈波动趋势,主要和当期证券市场行情息息相关。在2015年股市走弱的情况下,投资股票市场的比例迅速下降,出于避险需求考虑,投资债券市场的比例明显上升。而在2017年债市调整过程中,债券市场的投资比例则有所下降。2018年受股市走弱影响,投资股票市场的比例逐步下降,投资债券市场的比例小幅增长。随着10月份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密集出台稳定市场预期的政策,资本市场逐步企稳且活跃度改善,证券投资信托配置也有望迎来转机。

  从行业内证券市场信托资产排名前五的公司来看,其2015年末、2016年末排名也均位居前列,其中华润深国投信托、江苏国际信托、中海信托和外贸信托的工商企业信托资产排名较其整体信托资产排名更为靠前,表明上述企业在证券市场信托业务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四)随着违约风险加剧、信用利差扩大,信托风险项目规模呈扩散化趋势,且较集中于集合资金信托,加大了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类业务的经营压力。

  2018年以来,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政策调控的影响下,市场流动性趋紧,进而引发信用风险加速暴露,信托行业违约风险亦有所上升。从风险资产规模和风险项目数量的变动来看,截至2018年9月末,信托业风险项目个数832个,较上年末增加38.44%;信托风险项目金额合计2159.73亿元,较上年末上升64.32%。基于对于公开信息的整理,发生风险事件的信托产品受益人从仅为民营企业扩散至大型国有企业乃至省级政府融资平台;业务类型从通道业务扩散至非通道业务。整体来看,信托业风险呈扩散化趋势,或与民营企业违约激增、城投平台非标违约频发以及房地产融资渠道收紧相关。在打破刚性兑付、信用利差扩大、违约风险加剧之下,中低评级发行人再融资压力加大,信托风险持续暴露的压力依然存在。

  从信托风险项目的构成看,9月末集合资金信托风险资产规模为1387.00亿元,占比64.22%,较上年末增加123.77%;单一资金信托风险资产规模为732.86亿元,占比33.93%,较上年末增加10.61%;财产权信托规模为39.83亿元,占比1.85%,较上年末增加24.86%。集中资金信托项目风险的集中爆发,加大了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类业务的经营压力,且信用风险或向固有资产传导,这也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进一步考验。

  (五)信托公司资本实力持续夯实,固有资产仍以投资类为主,在信托项目风险扩散而隐形刚兑尚未破除的情况下,2018年固有资产信用质量承压。

  近年来,信托公司不断接受股东增资,资本实力持续夯实,2016-2018年分别有22家、21家和13家信托公司接受增资,三年内合计46家。经过2016-2017年的增资高峰,2018年以来行业增资热潮相对褪去。2018年9月末,全行业实收资本规模2605.5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7.89亿元。

  从固有资产的运用方式来看,投资类占比继续保持主导地位,贷款类、货币类运用方式延续了2013年以来的下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信托公司依托自有资金对信托产品募集的支持。2018年9月末,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投资类运用占比79.51%,货币类运用占比5.97%,贷款类运用占比4.86%。

  信托公司固有资产与信托资产交易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旗下信托计划出现兑付危机时,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垫付兑付;二是旗下信托计划期初未募足资金时,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出资购买该部分信托受益权,未来再逐步转让给客户。信托公司多存在固信交易行为,其中部分信托公司固信交易规模较大,对自有资金占用比例较高。新世纪评级对比能够录得数据的信托公司固信交易规模,选取2017年末固信交易在总资产中占比排名前25家的信托公司作为样本公司进行披露,并发现其基本位于主动管类产品占比排名较高、固有资产信用风险较高的信托公司名单内。2016-2017年末,录得数据的信托公司固信业务规模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8.97%和24.12%。在《资管新规》打破刚兑的政策要求下,长期来看信托公司将逐渐摆脱刚兑包袱,对旗下违约信托的垫资行为将得到改善,未来由刚兑造成的固信交易规模将逐步收缩。但在打破刚兑的过渡调整期,信托公司固有资产信用质量仍受信托风险项目的影响。

  固有资产质量方面,大部分信托公司固有资产信用质量处于较好水平,部分信托公司受宏观经济环境、自身风控水平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固有业务信用质量较差。新世纪评级对比2017年末能够录得数据的信托公司固有信用资产的不良率和关注率,挑选23家固有信用资产不良率或关注率相对较高的信托公司作为样本披露。2016-2017年末,能够录得数据的信托公司固有信用资产的平均不良率分别为3.77%和2.77%,关注率分别为3.65%和2.63%。2017年末,平均不良率和关注率均有所下降,剔除增资的影响,综合考虑当年信托业风险项目规模同比小幅增加,表明信托公司对风险项目的化解、处置取得一定成效。但2018年以来信托项目风险呈扩散化趋势,在隐形刚兑尚未完全破除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质量或将承压。

  (六)信托公司收入以信托业务收入和固有业务投资收益为主,2018年以来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投资收益回调较为明显。

  信托公司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信托业务产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以及固有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从信托公司全行业净资产收益率分布情况来看,2015-2017年行业的超额收益呈现压缩趋势,具体表现为净资产收益率在20%以上的公司数量明显减少,更为集中在6%在18%之间,部分公司则出现收益率大幅下滑的情形。

  2018年前三季度,信托公司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747.66亿元,同比减少1.15%,总体保持平稳;实现利润总额494.43亿元,同比下降10.72%,盈利收缩较为明显。收入构成方面,前三季度实现信托业务收入530.91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1.01%,仍然是信托公司收入的最主要贡献来源;实现固有业务收入216.75亿元,同比减少4.30%,受资本市场波动、消化信托风险项目等影响下降较为明显。

  同业比较来看,2017年利润总额行业排名前二十位的信托公司中,有十二家也位于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前二十位,其中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华能贵诚信托、上海国际信托、华融深国投信托、建信信托中航信托等在资本实力、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和主动管理能力方面均具有领先优势。在监管冲击和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下,信托行业发展持续承压,资金端具备优势、资产端主动调整结构的信托公司能够实现较好的经营业绩。

  二、信托行业信用展望

  1、 银信业务资金端边际改善,信托资产规模降幅或将趋缓;资管新规过渡期非标融资类监管边际放松,信托项目违约风险降低。

  央行《资管业务通知》支持银行非标回表,并允许银行自主制定整改方案,有助于稳定银信合作中的银行表内和表外的资金规模,防止银信合作规模过快下降。在银信融资类业务中,银行理财是业务资金端的重要供给,资产端是信托贷款和信托受益权为代表的非标资产,银行理财可投非标的明确规定将消除监管不确定性,非标资金端的改善有望带来银信融资类业务降幅趋缓。部分存量信托产品具有资金池特征,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允许资金池类信托产品滚动发行对接新资产,有利于减缓信托规模的下降。从资产端看,非标融资企业主体的流动性风险也有所缓解,有助于降低信托融资项目的违约风险。

  2、主动管理转型方向不改,资产证券化、投贷联动、财富管理、资本市场业务仍是增长点。

  在金融业统一监管、去通道去杠杆、打破刚兑的政策环境下,非标监管从严,信托业仍需要重塑自身的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制度的风险隔离优势及跨市场投资优势。根据银保监会披露信息,2018年以来信托业持续拓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支持票据业务,有效协助银行和企业盘活存量资产;通过投贷联动,为科创企业提供多方式、全链条金融服务;积极参与国家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战略,帮助企业降杠杆;在信托业本源业务发展方面,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企业年金信托、保险金信托等特色化信托服务不断拓展。

  2018年9月,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对规范受托履职行为做出进一步要求。信托公司应回归受托人的本源功能定位,并在经济结构转型、消费升级、财富管理、慈善公益等领域不断培育壮大创新型业务,形成新的可持续业务模式。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综合经营优势,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开展方式包括信托贷款、股权投资、投贷联动、产业基金、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资金信托业务,也包括如资产证券化等财产权信托业务。

  此外,信托公司已获得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未来资本市场业务将为信托公司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2017年9月7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启动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明确表示信托公司经市场评价获得承销业务资格的,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2018年4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批准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华能信托、上海信托6家信托公司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11月23日,再次公告广东粤财信托、建信信托、中航信托、外贸信托、英大信托、中融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获得资格。截至目前,已有12家信托公司获得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2018年8月,中信信托参与分销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成为首单信托公司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3、监管加压下大型信托公司竞争优势更为显著,监管评级将持续规范行业发展。

  信托行业内主动管理信托资产排名前列的信托公司与管理信托资产总规模排名前列的信托公司高度重合。相对于中小信托公司,大型信托公司依托强大的资本实力和更优质的资源禀赋,在主动管理类业务的布局更为前瞻,对通道业务的依赖相对较小,受监管去通道的影响程度要弱于中小信托公司。另一方面,在信托行业资金端紧缩的情况下,大型信托公司的银信合作关系更为紧密(在银行对信托公司名单制管理下尤为显著),市场知名度更高,因此信托产品的募集能力更强,相对中小信托公司能够吸引更多的信托资产。从监管层面来看,2017年监管开始对信托公司进行考核综合来看,并给予考核优秀的企业给予业务拓宽的发展机会。总体来说,监管高压态势之下,大型信托公司的竞争优势相对领先中小信托公司。

  监管自2017年开始对信托公司进行考核(监管评级),主要针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及盈利能力等5个方面,综合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及其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等信息最终给予考核结果。2018年9月起,银监部门陆续向信托公司下发2017年度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包括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华能信托、上海信托、中航信托、重庆信托、外贸信托及交银信托等9家信托公司获得A-评级,是此次评级结果中的最高等级。监管对评级考核中满足风险评价和竞争优势的企业给予规模提升和业务拓宽的发展机会。根据银保监会《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信托公司被划分为创新类(A+、A-),发展类(B+、B-)和成长类(C+、C-)三大类六个级别,评级结果在B-及以上为良好。根据公开信息,监管评级为成长类的信托公司,业务范围仅限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基本业务,以及担任公益(慈善)信托受托人,开展公益(慈善)信托活动;发展类信托公司在上述业务基础上,还可以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受托境外理财、股指期货交易等衍生产品交易等创新业务,也允许申请设立专业子公司;创新类信托公司还能优先试点经银监会认可或批准的其他创新业务。

  4、在市场宽流动性向宽信用转型的过程中,风险防控仍是信托公司经营的重点。

  2018年,受内外部因素短期内集中发酵影响,国内经济景气度回落,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下半年以来宏观政策向稳增长倾斜,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协同性明显提升。其中货币政策维持稳健中性,同时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政策的独立性和灵活性提升,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但货币政策的传导受阻。在金融市场动荡加剧、融资环境恶化的影响下,企业流动性压力骤增,进一步导致信用风险高发,信托行业风险项目规模持续增加。在宽信用的政策效果显现之前,信托公司仍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管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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