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实施半年 对信托业务影响几何?

来源:用益研究 2018-10-26 08:17:24

摘要
今后大资管格局,仍然将朝着分工合作、错位竞争的方向发展。资管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万变不离其宗,投资能力是核心,所以信托公司还是要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主动管理业务,从策略看,信托公司需要巩固信托主业,发展受限较少的信托业务,探索新业务模式。一、对通道业务影响这半年,政策有调整,伴随着自

  今后大资管格局,仍然将朝着分工合作、错位竞争的方向发展。资管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万变不离其宗,投资能力是核心,所以信托公司还是要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主动管理业务,从策略看,信托公司需要巩固信托主业,发展受限较少的信托业务,探索新业务模式。

  一、对通道业务影响

  这半年,政策有调整,伴随着自去年来的对通道业务的强力压缩,在二季度社融下降后,银保监会出台窗口指导,对符合相应标准的通道业务鼓励放行,这被解读为有意相对重启信托通道业务。

  资管新规出台后,将对信托通道类业务产生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首先,资管新规对嵌套层级的限制将有助于信托进一步挤压资管计划的通道业务。

  从通道业务的特点来看,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要比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和期货公司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更广,破产隔离效果也要好于上述资管计划。

  尤其是对非标债权投资项目而言,资管计划不能直接向融资人发放贷款,而信托可以直接向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因此,在只能嵌套一层通道的限制下,银行理财显然更愿意选择信托作为通道,资管计划的通道类业务被进一步压缩。

  其次,财产权信托计划通道将会更受欢迎。

  从资管新规约束的资管产品范围来看,仅包括了资金信托计划,但并不包括财产权信托计划。近年来,银行“非标转标”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银登中心转让信贷资产收益权,而财产权信托在银登中心也是一个理想的通道。

  此外,财产权信托不仅可以作为银行间资产证券化业务的SPV,还可以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SPV,而资管新规的退出在压缩银行表外业务的同时,有可能带来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发展,财产权信托计划规模将随之增长。

  总之,在银行理财子公司未正式成立之前,如果银行理财业务规模没有大幅下降,信托通道类业务不仅不会下降,反而有可能进一步上升。

  二、对主动管理业务的影响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通道费率的降低使得通道业务收益日趋微薄,通道业务的重要意义已渐渐降低。近年来,信托公司也开始尝试转型,大力发展主动管理业务,但资管新规的出台同样对主动管理类业务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刚性兑付影响

  改变市场对无风险利率的认识,长期有利于降低无风险利率水平,但短期内利率波动或加大。

  在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的背景下,众多投资者将理财利率视为无风险利率,而此利率并非真正的“无风险”,实际是“有风险”甚至“高风险”。理财资金的最初来源往往为银行表内信贷,后经过同业、通道等层层嵌套,到达最终债务人手中。

  此类债务人一般难以达到银行表内放贷标准,实际是大型银行承担了股份制银行、大型企业的信用,股份制银行、大型企业承担了中小银行、非银机构的信用,中小银行、非银机构承担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用,才使得债务人通过层层加价,获得了本无法获得的银行表内贷款。

  当货币供应量维持高位、市场资金充裕的背景下,此链条可以维持,但如果货币供应量开始收缩,或链条中某一信用体出现资金问题,则整体资金链可能断裂。即使资金链中其他机构正常经营也有心兑付,也可能因为链条上多米诺骨牌式的“挤兑”效应,无法弥补短期出现的巨大资金缺口。资管新规以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嵌套为核心思想,以期让理财产品暴露真实风险,让投资者树立“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意识,并令投资者真正意识到只有国债等少数产品才是真正的无风险产品,无风险利率才能真正降低。

  三、同业信托——新时代开启新模式

  同业信托主要分为金融机构被动管理类和投资非标同业类两种形式。对于以绕监管为主要目的的通道业务,“资管新规”的影响首当其冲。因此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信托资金投向金融机构占比将呈现持续下降态势。

  金融机构被动管理类信托业务,一般指投资于银行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领域的业务。对于这类业务,需要注意的是“资管新规”有关禁止通道、多层嵌套以及实行穿透式审查的规定。从2017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55号文)相关要求来看,在通道业务上信托公司将不得不转变角色,由过去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管理。

  而更为具体的展业要求,需等到55号文提到的“通道业务监管要求的措施办法”出台后,再加以明确。另外,“资管新规”第11条实际上是禁止信托公司为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出表”提供通道的行为,但提供了信托公司与银行在银行信贷资产受(收)益权业务方面合作的可能。

  对于投资非标同业类业务,需要注意的是,“资管新规”第15条的规定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按日开放的资管产品没有办法投资非标。

  四、信托公司尽快适应资管新变局

  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是全球资管业监管的大趋势,资管新时代已经来临。信托公司需要认清形势,加快转型发展的步伐。

  从短期策略看,信托公司需要巩固信托主业,发展受限较少的信托业务,探索新业务模式,构建更加柔性的内部管理基础,适应不断变化的资管业务监管形势,重点是稳定业绩增长。

  当前,信托公司的首要任务是利用过渡期的有限时间,在保持业务规模有序压降的同时,继续适度发行老产品,尤其是具有高附加值的主动管理类信托产品争抢部分客户资源和市场人才,为未来业务快速发展奠定基础。信托公司也应抓住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财产权、慈善信托等不受限信托业务,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回归本源,培育“蓝海”业务,部分对冲不合规业务规模下降所带来的规模和业绩的双重压力。

  同时,信托公司不能因为还有两年的过渡期而有所松懈,应探索新业务模式,逐步融入现有业务条线,加强客户体验反馈,解决净值化管理等核心问题,不断优化新业务模式,为规模化发展做好铺垫。此外,这个时期也是资管行业监管持续变革的关键时期,合规压力仍然较大,信托公司需要提升内部管理的柔性和弹性,增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反应速度;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适应不同监管环境下的展业需求;增加信息系统投入,提升业务管理、业务统计分析、内部管理决策效率。

  从中长期策略看,信托公司必须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模式,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创新转型发展,构建资管新时代下的核心能力。

  信托公司需要顺应资管新时代下主动管理、标准化、净值化管理、统一监管的发展趋势,打造核心竞争能力,培育核心产品,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信托公司应从客户需求出发,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和偏好开展产品设计和供给,加强产品研发的针对性,进行精准营销,提高资金端和资产端的匹配效率,形成适销对路的资管产品。

  未来,信托公司很难再以通道业务立足,专业能力才是赢得市场竞争的根本保证,这就需要继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强化投研体系建设,培养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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