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集团:央行定向降准支持“债转股”意义何在
摘要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其中,针对国有行与股份行降准释放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其中,针对国有行与股份行降准释放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那么,具体什么是债转股呢?
什么是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
打个比方:银行贷款给A公司,本来约好了今年要还的,但是由于今年的A公司收益不好拿不出钱来还债,于是就将债务转化成了股权给了银行。
那么股和债又有啥区别呢?一个强调的是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客观上推动企业混改,这是个技术活。而债权人,更多着眼的是固定收益(利息)。
此次央行为了支持充分体现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的“债转股”项目,实施主体在“债转股”项目中应当实现真正的股权性质投入,参与公司治理,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而不是仍然以获取固定收益为目的的“债转债”,也就是说,不支持“名股实债”的项目。
这里引领君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明股实债”。“明股实债”,理论界也称为:阶段性股权让渡,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实践中产生的概念。它是指资金以股权投资模式(增资或转让)进入目标公司,但附带回购条款,约定一定期限后,目标公司关联方或股东回购上述股权。这种融资手段与单纯的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方形式上通过股权的形式投资,但本质上却具有刚性兑付的保本约定,是保本保收益的具体表现。
推行债转股目的何在?
债转股是一个调整工具,很多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债转股的内容,可称为资产重组安排。在中国历史上,1999年曾经历过政策性的国有企业债转股。如按市场化运作,银行需与企业进行谈判,不能将收贷无望及烂账的内容转成股份。企业可能会有遇到暂时性困难,如企业资产质量还不错,双方通过谈判解决是较为公平合理的解决办法。既能缓解企业困难,又能保证银行资产安全。
2016年,在经济结构再次面临调整,推行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债转股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政府不再兜底,市场化主导。允许合法股东权益市场化退出。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明确强调,要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
引领集团(yinlinggroup.com)表示,债转股作为债务重组的手段之一,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财政层面,银行债权变股权没有简单勾销债务,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投资合作,不增加财政负担;
企业层面,债转股可减轻企业债务压力,优化企业资产负债表,降低其还债付息压力,增加资本实力,改善资金流动性,还能因此改善其经营状况。
商业银行层面,债转股丰富了银行业处置不良贷款的工具,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债转股让银企双方的账面压力在短期内有所缓解,银行将不良贷款转为股权,账面上从债权转为长期投资。同时,银行有可能从贷款对象的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改善中获利,从而减少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实现不良资产回收价值的最大化。
就目前来看,我国要深化经济内部改革,首当其冲的就是地方债问题。我国的地方国有企业,甚至是大型民营企业,都不能把它简单的看成企业部门。虽不至于“大而不能倒”,但一旦倒了,所造成的经济层面的影响都是其次。因此,就目前来说,债转股还是最理想的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债转股”项目都会获得降准资金支持,定向降准资金支持的“债转股”项目应满足一些必要条件。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央行鼓励17家大中型商业银行使用定向降准资金,支持充分体现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的“债转股”项目,不支持“僵尸企业”债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