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尚未出现上市公司大股东回购平仓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6-01-16 03:54:11

摘要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前期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采取了调高保证金比例等降杠杆措施,这些措施对于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远高于平仓线,风险总体可控。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前期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采取了调高保证金比例等降杠杆措施,这些措施对于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远高于平仓线,风险总体可控。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前期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采取了调高保证金比例等降杠杆措施,这些措施对于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远高于平仓线,风险总体可控。

邓舸介绍,截至1月14日,融资融券余额1.01万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例约250%。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130%)的负债合计20.2亿元,占全部融资融券客户负债的0.2%。而且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的一些客户,采取了追加担保物等方式避免了强制平仓。2016年以来融资融券业务日均平仓近6000万元,比2015年下降约40%,在全市场交易量中占比很小,对市场影响有限。

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的股票中有5000多亿元市值因价格下跌触及平仓线可能被平仓处置。邓舸回应称,媒体报道有误。根据证监会掌握的数据 ,截至1月14日,场内股票质押业务低于平仓线的融资余额为41亿元,占整体规模的0.6%,多数借款人通过追加担保物等措施消除了平仓风险。目前整体平均履约保障比例约为280%。

邓舸称,截至目前,尚未出现上市公司大股东因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而平仓的情况。此外,该项业务主要参与方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此,该项业务的违约处置一般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司法过户等方式进行,对市场影响有限。虽然此项业务目前总体风险不大,但需提醒上市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做好风险管理,控制可能的业务风险。

有媒体报道,多人联名举报獐子岛 “2014年收获期虾贝绝收事件”并非因自然灾害,涉嫌信披造假。邓舸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报道。证监会2014年11月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未发现2011年底播虾夷扇贝苗种采购、底播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并于2014年12月5日将公司“巨亏”事件的核查及处理情况对外发布。

邓舸表示,此次媒体报道后,深交所立即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证监会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对此次媒体报道反映的相关情况展开核查,一旦发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邓舸强调,证监会提醒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一旦发现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传播媒介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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