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类私募迎来严监管,时隔一年浙江证监局再次出手
摘要 其他类私募投资现状2018年,诸多其他类私募基金接连爆雷,甚至出现了诸如阜兴、金诚等数百亿级别的违约案例。在2018年4月见顶后,其他类私募规模逐步下滑至今年3月的1.8万亿。自2017年9月其他类私募牌照基本处于停发状态后,去年以来其他类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也锐减。在我国的私募基金分类体系下,相较证
其他类私募投资现状
2018年,诸多其他类私募基金接连爆雷,甚至出现了诸如阜兴、金诚等数百亿级别的违约案例。在2018年4月见顶后,其他类私募规模逐步下滑至今年3月的1.8万亿。自2017年9月其他类私募牌照基本处于停发状态后,去年以来其他类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也锐减。
在我国的私募基金分类体系下,相较证券和股权型私募,其他类私募显得很“低调”:其他类私募分类庞杂、以债权性质产品为主,涵盖了除证券和股权之外的所有私募基金类型,无疑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由于其他类私募投资范围过于广泛,估值和信披方式复杂,且脱离托管机构运行。因此风险暴露的概率更大,容易将托管机构和三方销售机构拖下水。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类私募近年来所受监管加强。
其他类私募监管加强
根据中基协数据,截至今年4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约2.44万家。其中,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共756家,占比约3%。其他类私募基金规模为1.8万亿元,占比约13.5%。
其他类私募所受监管加强,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实际上已停止备案。中基协数据显示,最后一批其他类私募于2017年9月28日备案。此后,于2018年6月19日开始,所备案的18家其他类私募均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机构。
另一方面,从去年开始,其他类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在缩减。去年初发布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叫停了作为其他类基金重要业务之一的委托贷款业务。
此后,中基协在资产管理业务报送平台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明确提出私募基金的投资不应是借贷活动,明确表明不再办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范围的产品备案,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保理三类被禁止。
其他类私募的风险防范
近期,监管针对某其他类资管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中基协备案数据显示,该管理人已被标注为“异常机构”,原因是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
根据监管对该管理人的处罚决定书,反映出其他类私募容易暴露的几类违规行为,包括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产品担保措施的情形;存在未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的情形;以及存在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情形。
业内人士表示,“其他类私募可以投向房产等实物资产,也可以投向流动性贷款、不良资产、收益权等领域,内部差别大、运作不透明、估值困难,投资者往往看不懂;尤其是投向地产、政信、PPP等领域的私募,这些固定资产项目周期长达数年,国内私募产品却普遍以短期产品为主,期限错配的同时,还会使交易结构复杂化”。
因此,其他类私募产品,尤其是带有底层资产和担保的产品,由于很难“穿透”看到底层资产,风险较大,因而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须提前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可以使用财查到APP一键查询管理人、高管以及基金运作等关联信息,切勿因主观动因忽视了其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