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原罪之后

来源:北京商报 2015-12-21 08:26:06

摘要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用《双城记》中的开头语来形容当下私募基金行业十分契合,2015年既是私募基金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乱象丛生的一年,尽管私募已正式纳入监管,但证券类私募机构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行为屡禁不止,股权私募中更是非法集资、跑路者不断,虽然难以摆脱私募与生俱来的原罪,但任其肆意而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用《双城记》中的开头语来形容当下私募基金行业十分契合,2015年既是私募基金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乱象丛生的一年,尽管私募已正式纳入监管,但证券类私募机构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行为屡禁不止,股权私募中更是非法集资、跑路者不断,虽然难以摆脱私募与生俱来的原罪,但任其肆意而为必会引起资本市场的混乱。对于鱼龙混杂的私募行业,监管该如何补漏、又该如何落实也成为2016年业内关注的焦点。

内幕交易

“毫不客气地说,私募市场上大部分机构都涉及内幕交易行为,无形中给私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很大隐患。”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关于私募内幕交易与联合坐庄在上月随着“ 徐翔 事件”彻底被放在台面上,徐翔被公安机关带走的原因确定在“涉嫌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等犯罪行为,不由得让很多业内人士感叹“即便是私募行业顶尖级的投资大佬都通过内幕交易等手段进行投资操作,更何况那些还未被市场关注到的中小私募机构”。

事实上,除证券类私募违规操纵屡见不鲜外,股权类私募机构中,更不乏明目张胆进行非法集资诈骗者。11月以来,中国基金业协会连续两次披露的共16家失联(异常)私募名单就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经北京商报记者多方调查发现,其中大部分机构早已出现资金兑付危机,等到投资者意识到问题时早已人去楼空。

“相较内幕交易行为,股权私募进行非法集资的猖狂度更甚,非法私募通常诱骗的是普通百姓手中的血汗钱,他们通过庞氏骗局的手法逐渐将融资雪球滚大,然后突然悄无声息地跑路,即便是经侦部门也很难找到、帮助投资者追回钱款,且非法私募机构涉案资金巨大通常达上亿元,极大地扰乱了社会的和谐。”招银万达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顾小明指出。

原罪之殇

由于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私下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因此这就注定了私募基金本身带有的“隐秘性”,它无需如公募基金一样需要每天披露产品收益净值,定期披露季报、年报等。

因此,通常会发现不少私募基金公司的操盘手们尽管业绩优秀但却异常低调,很少接受媒体采访,对于自己的投资心得也讳莫如深。这种“隐秘性”也滋长了私募机构进行内幕交易的温床。

“私募基金监管长时间处于真空状态,炒内幕交易、做短庄等模式不断涌现,虽然近两年证监会也在不断打击,但内地的法制体系缺少‘辩方举证’、‘推定有罪’等法律依据,让取证变得艰难,也大大降低了监管的震慑力。这在证券监管上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如何规范私募基金发展的根本问题。”广州一位私募基金总经理坦言。

私募机构虽数量众多,但成熟性却远远不够。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机构已经有13895家,可很多私募公司主营业务界定模糊且大部分实缴资本也严重不足。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前期基金业协会披露的失联私募机构中,不少公司投资项目就模糊不清,甚至还有部分私募机构涉及P2P业务,这种行为存在巨大的诚信和资产管理能力风险。

万亿关口

尽管问题不断暴露,但却并未影响到私募的扩张。

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牛市行情的启动,使阳光私募规模迅速飙升,发行量激增,管理规模已经达12577.39亿元,突破万亿元关口。

事实上,从最初萌芽到正式被收编前的20年里, 私募基金中证券类私募规模就已突破2200亿元;2013年监管层将私募基金正式收编,私募基金被纳入新《基金法》后,规模开始加速增长,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2013年底阳光私募行业规模已增长至3017亿元。2014年监管层为了更好地规范私募基金同时又给予充分的发展空间,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行业实行了备案制,纳入“正规军”的私募基金当年仅阳光私募类产品规模就突破400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私募基金领域,以二级市场投资为主的阳光私募基金只是其中一部分,另一主宰私募基金市场发展的股权投资类私募的规模速度更快。基金业协会显示,截至2015年2月7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规模已经达到15761亿元,占整个私募基金规模比例的66%,随后私募基金的规模更是以“大跃进”的速度在不断膨胀。

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近日向媒体透露,截至2015年11月底,私募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规模达到4.96万亿元,较2014年末增长了133.1%。可见,纳入阳光化监管后,私募基金行业正在以惊人的步伐迅速膨胀,大有赶超公募基金规模之势。

监管补漏

虽然近年来业内对私募基金监管缺失的探讨未曾停止,但私募作为重要的民间资本主体,将是未来帮助我国盘活市场存量、活跃二级市场的重要角色,在国家政策鼓励私募发展的背景下,监管层对私募基金规范的松紧度也陷入了两难。

2014年开始,中国基金业协会开始对私募基金实行备案制管理,然而这种事后监管的原则显然并不足以规范行业乱象,反而被一些非法私募所利用,将在协会备案登记的资格牌照当做自己的信用凭证来骗取投资者的信任。上周,洪磊在第四届“领航中国”年度论坛中也坦言,与私募业务的蓬勃发展相比,私募监管有所滞后,违规募集成为私募基金乱象之源。可见监管层已经逐渐意识到私募基金到了亟须补漏的时候。

洪磊透露称,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在推出六大自律举措,分别在私募基金募集、合同制定、信息披露、管理人内控、托管、外包方面进行规范。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下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便是六大自律举措的“第一枪”。

“相较此前的事后监管,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办法》在行业准入门槛上进行了规范,《办法》第二条指出,可以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的机构,需要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这就守住了私募违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顾小明指出。

不过,顾小明也坦言,虽然该《办法》堵住了私募募集行为中的很多窟窿,但也会让很多机构感到突然,在征求意见阶段,这道防线能否顺利实施现在还不确定,因为《办法》较为细致和严格想必会有大批私募基金公司不同意,并且现在私募行业乱象已经扎根,监管还是有很大的滞后性,如何能够将政策有效落实形成足够的影响力也成为新的挑战。北京商报记者 苏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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