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出重拳 年内多家券商被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5-12-04 08:11:48

摘要
太平洋(9.42-0.63%,买入)(601099,收盘价9.42元)12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在没有得到中登公司允许的前提下,私自开设非现场开户创新业务。因此,太平洋非现场开户业务资格被暂停一个月,不得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A股、B股、封闭式基金账户新开户业务。有业内人士指出,当非现场开户逐渐成为券商

太平洋(9.42 -0.63%,买入)(601099,收盘价9.42元)12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在没有得到中登公司允许的前提下,私自开设非现场开户创新业务。因此,太平洋非现场开户业务资格被暂停一个月,不得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A股、B股、封闭式基金账户新开户业务。

有业内人士指出,当非现场开户逐渐成为券商经纪业务的主要业态时,该业务暂停短期内对公司还是会有影响。

中登公司作为结算服务性机构,对券商的监督只是规范券商业务的冰山一角。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在规范券商行为方面打出了一系列有威慑力的重拳。

大券商成重灾区 处罚力度大

今年下半年以来,最常听到的券商消息,莫过于几家券商一起“出事”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2015年上市券商披露的公告和Choice统计数据后发现,今年以来,共有14家上市券商披露了公司或关联方违规受处罚,甚至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而2014年仅涉及2家上市券商。

据证券业协会披露的2014年券商资产排名,这14家上市券商除国金排在第41位外,其他都排在前26位。值得一提的是,前十大券商中有8家位列其中,大型券商成为违规被处罚的重灾区。

处理违规的监管主力为证监会。此外,北京证监局处理了方正证券(9.79 -0.81%,买入)和东兴证券(26.38 -1.35%,买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理了西南证券(9.70 -0.41%,买入)的股东。

从被处罚或立案的当事方来看,或涉及上市券商自身,或涉及公司相关高管、公司股东、公司其他关联方和公司控股参股公司。2015年以来共出现53次处罚或调查,11家上市券商因自身原因被处罚或立案总计22次。值得一提的是,24个自然人被处罚。方正证券最“受伤”,涉及14个当事方。

记者发现,从券商披露的被立案调查或被处罚的情况来看,今年下半年以来的监管呈现两大特点:

一、证监会加大了对专项业务的集中式立案或处罚。如2015年8月26日,方正证券、海通证券(15.85 -0.31%,买入)、广发证券(20.10 +2.34%,买入)和华泰证券(20.53 +2.96%,买入)均公告披露,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5年9月12日,上述四家上市公司又均披露了被处罚的情况。最近的一次,国信证券(19.80 +0.00%,买入)、中信证券(18.74 -0.43%,买入)和海通证券公告披露,公司在11月26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原因都是两融业务违规。

二、证监会处罚力度加强。从上市券商公布的早期处罚类型来看,多为公开批评、公开谴责、整改通知等,而今年下半年查处的几起案件都定性为公开处罚。值得一提的,2015年9月证监会对方正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和华泰证券四大券商的罚没金额合计达2.4亿元。

违规五花八门 两融易中枪

接下来,看一下券商哪些业务容易触碰监管“红线”。从公告披露的今年以来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业务来看,两融业务最容易中枪。

2014年12月15日~28日,证监会对45家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现场检查。2015年1月16日,有五大券商披露了在检查过程中遭受处罚的情况。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23.35 -0.13%,买入),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的情况,处罚是: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

此外,招商证券(22.28 +0.68%,买入)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并且受过处理仍未改正;广发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广发证券和招商证券都被证监会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次对国信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的两融业务违规的立案调查,又是发生在年底。在证监会惩罚力度加强的预期下,有投资者向记者表达了担忧。

值得一提的是,国信证券在2015年4月被证监会采取了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国信证券存在向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等问题。

除两融业务外,证监会对“不了解客户”的券商也没“手软”。这从2015年9月证监会对方正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和华泰证券四大券商开出2.4亿的罚单可见一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发现,其他的违规只能用五花八门来形容。

如长江证券(12.17 +0.08%,买入)未与转载机构签订协议,未明确转载责任,致使转载机构篡改了研究报告标题,研报报送审核人员不符合公司内部规定;东兴证券集中交易系统部分运行异常,导致公司部分客户无法及时登陆交易,公司未就该信息安全事件及时向北京证监局报告;2014年9月~2015年3月,方正证券的财务报表及2014年度报告,均将20.50亿元的投资定性为银行存款,导致年度报告、净资本计算表等报表存在违反会计准则、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的情形,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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