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前十大券商半数被查 三券商两融再次触雷

来源:证券时报 2015-12-02 08:14:06

摘要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上周同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都是两融业务违规。而上述三家券商在今年并不是第一次踩中两融的“地雷”,在年初证监会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后,就分别对这3家券商做出过处罚。此外,在今年8月份,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和方正证券也曾先后发布公告表示,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上周同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都是两融业务违规。而上述三家券商在今年并不是第一次踩中两融的“地雷”,在年初证监会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后,就分别对这3家券商做出过处罚。

此外,在今年8月份,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和方正证券也曾先后发布公告表示,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至此,23家上市券商中,市值排名前十的公司就有5家在今年下半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为近来来所罕见。

14家券商两融业务违规

3家被立案调查

11月26日,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三家券商同时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一时引起市场多种猜测。11月29日,三家券商先后发布公告 ,解释了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均为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两融业务违规在今年已经不是第一次。最早是今年1月16日,证监会对45家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结束,当时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存在违规问题,被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账户3个月的处理,对民生证券和广州证券、齐鲁证券等5家公司采取警示的监管措施。

今年4月份,证监会又通报了6家券商在融资融券业务中有违规行为。其中,国信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违规情节较重,证监会责令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仅因为两融业务违规而受到处罚的券商就有14家之多,除了上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3家券商之外,上市券商中因为两融违规受到处罚的还包括国泰君安和华泰证券。

7家券商涉及违规配资

多为大中型券商

除了两融业务,违规配资问题也是今年券商密集受罚的重要原因。国庆长假后,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被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在落实《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不认真、不深入。存在前期自查中漏报涉嫌配资账户,或者部分产品下设子单元违规进行证券交易等问题,严重违反证监会“了解你的客户”等监管规定。

此外,在今年8月下旬,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和方正证券也曾先后发布公告表示,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9月11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公布了处罚措施,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对上述4家券商处以合计超过2.4亿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据了解,9月中旬,证监会曾对券商“了解你的客户”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过内部通报,发现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未能全面做好“了解你的客户”工作,二是合规管理、内控机制存在问题,影响行业声誉。

至此,今年以来已经有19家券商因为两融违规和场外配资问题被证监会处罚。23家上市券商中,市值排名前10的公司就有5家在今年下半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为近来来所罕见。

罚款事小

扣分降级事大

对于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涉嫌违反的“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2008年施行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共细分为12条,其中第七条是: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备条款。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简而言之,这三家券商面临最严重的处罚就是罚没违法所得6倍,或处3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最严重的处罚是撤销任职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

与直接经济损失相比,业内更担心的是被罚券商或将在后续评级中被大幅度扣分并形成大幅度降级。南方某大型券商的高管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在还不能确定是否会出现当前热议的券商大幅度降级的情况,但如果真出现因为扣分而评级下降的情况,券商所受到的间接损失包括新增业务种类和新设营业网点受限、融资渠道受限等影响,造成提高融资成本的同时,也会错失很多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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