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谈互联网金融:必须持牌经营,不得高息揽储、乱集资
摘要 黄奇帆指出,互联网贷款公司是金融科技、科技金融的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帮助金融脱虚就实、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重要途径,是普惠金融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黄奇帆认为,这类网络贷款公司规范运行的关键在于遵循五个运行原则。 一是资本信用原则,有较大的自有资本金。不同于传统的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有很强的
黄奇帆指出,互联网贷款公司是金融科技、科技金融的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帮助金融脱虚就实、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重要途径,是普惠金融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黄奇帆认为,这类网络贷款公司规范运行的关键在于遵循五个运行原则。
一是资本信用原则,有较大的自有资本金。不同于传统的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有很强的辐射性、很快的发放贷款能力,业务范围往往覆盖全国,应当具有较高的资本金门槛。
二是信用规范原则。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银行间市场发的中票和证交所发行的ABS债券。
三是信用杠杆原则。网贷公司的资本金和贷款余额总量的杠杆比,任何时候都应控制在1:10左右,决不能超过1:20甚至1:30。鉴于网络贷款公司往往以资本金1:2—2.5向银行融资,网络贷款形成的底层资产在ABS、ABN中的循环次数不宜超过5—6次。黄奇帆认为,只有这样,网络贷款公司的总债务杠杆比才能控制在10倍左右。
四是放贷征信原则。有互联网产业的产业链信用、全场景信用,不能无约束、无场景的放贷,甚至到校园里搞校园贷、为买房者搞首付贷。一旦坏账,搞暴力催收、采用堵校门和朋友圈乱发信息等恶劣手段,造成社会不稳定。
五是大数据处理原则。平台拥有强大的技术基础,能形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处理技术,这样就可以把控风险,形成较低的不良贷款率,并由此有条件为客户提供相对低的贷款利率,形成网络贷款良好的普惠金融能力。
黄奇帆强调,在发展网络贷款公司的过程中,只要合乎以上五条原则,一般都能实现小贷业务发展得快、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得以缓解且不良贷款率低的效果。
根据介绍, 互联网金融的格局空间不在于互联网平台自身搞金融贷款,而在于以网络数字平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数据存储能力、计算能力、通讯能力为基础),与金融机构特别是产业链金融相结合,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形成基于数据平台的产业链金融,形成数据平台、金融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各方企业资源优化配置、运行成本下降、运行效率提高的良好格局。
不过,黄奇帆也表示,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并没有改变任何金融传统的宗旨以及安全原则,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不但要把网络数字平台的好处高效的用足用好用够,还要坚守现代金融形成的宗旨、原则和理念。
在黄奇帆看来,互联网金融系统绝不能违背金融的基本特征,必须持牌经营,必须有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管,必须有运营模式要求和风险处置方式,不能“无照驾驶”,不能百分之三十、五十的高息揽储、乱集资,不能无约束、无场景的放款融资、不能对借款人和单位钱用到哪里都不清楚,不能搞暴力催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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