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存款“假结构”引关注
摘要 日前市场传言浙江辖区监管部门叫停假结构性存款。浙江银保监局10日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近期未专门发过“叫停假结构性存款”的文件。去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规模大幅增长,一系列合规问题和乱象随之凸显。分析人士认为,未来结构性存款发展需“去伪存真”,针对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监管规定亟待出台。结构性
日前市场传言浙江辖区监管部门叫停假结构性存款。浙江银保监局10日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近期未专门发过“叫停假结构性存款”的文件。
去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规模大幅增长,一系列合规问题和乱象随之凸显。分析人士认为,未来结构性存款发展需“去伪存真”,针对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监管规定亟待出台。
结构性存款需“打假”
作为资管新规后一时风头无两的“揽储利器”,结构性存款再次引发市场关注。中信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明明介绍,假结构性存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衍生品工具设置不可能执行的条件,导致衍生品交易不可能被触发,另一种是将观察区间条件设置得较为宽松,缩小最低与最高收益的差距,表现出类似固定收益的“刚性兑付”情况。
明明认为,假结构性存款实质上违背结构性存款的设计意图,达到高息存款的效果,规避了银行业内存款自律机制,即借结构性存款实行高息揽储。这种假结构虽然在短期缓解了部分银行的流动性压力,但同时加大了资金再流动的成本,加重银行负担,间接推升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假结构问题已引发监管部门关注。北京银保监局日前印发的《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中重申“使存款人获得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产品设计原则,要求各行把好产品设计关口,杜绝“假结构”问题。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制要求,准确计算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各类监管指标。
浙江银保监局称,该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有关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监管要求,通过窗口指导、治理乱象等方式,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监管办法亟待出台
2018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规模大幅增长,目前规模增速保持平稳。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末,中资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为10.46万亿元。此前,中资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一度突破11万亿元大关。
在规模增长过程中,结构性存款的一系列合规问题和乱象也随之凸显。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针对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监管规定亟待出台。银保监会1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点名“结构性存款假结构,替代保本理财,或按保本产品宣传销售”为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
华宝证券分析师杨宇表示,今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对于结构性存款的现存问题就有阐述,也明确了整治该领域乱象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预计后续地方银保监局可能会陆续发布通知加强对结构性存款的监管,银保监会直接发布全面规范文件也不无可能。
明明表示,结构性存款不仅能增加银行的一般性存款,缓解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压力,也为居民和企业提供了收益相对更高的现金增值渠道。基于结构性存款的现实意义,监管部门不宜对结构性存款一刀切,而是应着重解决结构性存款在迅速扩张中出现的无序竞争和产品不合规问题,监管重点在于引导结构性存款有序发展、回归本源。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结构性存款的监管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需要完善结构性产品的定义、结构设计、营销和披露要求。同时,监管层面还可以对存款和衍生品端的管理方式、利率确定办法、浮动收益确认条件等进行明确规定,以规避假浮动收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