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P2P,并不等于拒绝网络贷款

来源:才查到 2019-08-12 18:24:00

摘要
8月10日,CF40学术顾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科技金融、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任何金融传统的宗旨以及安全原则,尤其提到了敏感的P2P问题,我们为您梳理观点,便于您了解内容主题。01三大核心观点提炼1.互联网的五全基因将赋能金融网络数据具有五全特

整顿P2P,并不等于拒绝网络贷款

8月10日,CF40学术顾问、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科技金融、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任何金融传统的宗旨以及安全原则,尤其提到了敏感的P2P问题,我们为您梳理观点,便于您了解内容主题。


01三大核心观点提炼


1.互联网的五全基因将赋能金融

网络数据具有五全特征(即全空域、全流程、全场景、全解析和全价值),使得互联网产业正在从to C型的消费类互联网,发展为to B型的产业类互联网,在与金融相结合后,金融科技会让金融服务系统安全信息更高,坏帐率更低,各方面的系统性风险的平衡更好,这是一个基本原理,所以我们要睿智地、前瞻性地看到科技金融的前景。


2.金融科技并未改变金融传统原则

科技金融有两个基因,一是互联网的信息基因,数字平台的基因——“五全信息”,二是金融基因,在一切金融业务中把控好信息、杠杆、风险的基因。互联网运行有巨大的辐射性和无限的穿透性,一旦与金融结合,既有可能提升传统金融体系的效率、效益和降低风险的一面,也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颠覆性危机的一面。一单违背金融基因,便是自作聪明。


3.科技金融的发展可以是互联网+金融

有条件的网络数据平台公司,独立发展金融业务,也可以是金融企业+互联网,但是科技金融最合理、有效的发展路径应该是网络数据平台跟各种产业链金融相结合。科技金融最合理、最有前途的模式是互联网或物联网形成的数字平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有机结合,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形成数字金融平台并与各类实体经济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相结合形成基于互联网或物联网平台的产业链金融。


一个有作为的数据网络平台公司,应当发挥自己的长处,深耕各类产业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形成各行业的“五全信息”,提供给相应的金融战略伙伴,使产业链金融平台服务效率得到最大化的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运行风险下降,坏账率下降。


4.互联网金融发展要以各方多赢为原则

合理的网络数字平台,应通过五种渠道取得效益、红利:


一是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应用,提高了金融业务的工作效率;

二是实现了数字网络平台公司和金融业务的资源优化配置,产生了优化红利;

三是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运筹、统计、调度,降低了产业链、供应链的物流成本;

四是由于全产业链、全流程、全场景的信息传递功能,降低了金融运行成本和风险;

五是将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红利,合理的返还于产业链、供应链的上游、下游、金融方和数据平台经营方,从而产生万宗归流的洼地效益和商家趋利集聚效益。


5.指纹、刷脸、声音等辨别认证技术必须特许经营

认证识别系统属于重大国家安全范畴,但在未经长时间的安全检验的情况下就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大量运用,这明显违背了金融行业安全必须无限趋近于100%的要求。所以,目前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支付、资金划转必须坚持小额原则,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和试错之后,才能在国家技术管理部门授权之下,上线试点,逐步成熟,逐步推开。所以,所有互联网识别技术必须接受公安部门的技术监控。


02对于P2P的观点和建议:


1.P2P的问题在于有些人违背金融原则

在于这些年,P2P的问题就在于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帜,搞着传统社会的老鼠会、民间乱集资乱放高利贷的业务,P2P公司向网民高息揽储、向网民无场景的放高利贷,通过资金池借新债还旧债,形成互联网体系下的庞氏骗局。


为此,互联网金融系统务必吸取这几年P2P发展深重教训,绝不能违背金融的基本特征,必须持牌经营,必须有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管,必须有运营模式要求和风险处置方式,不能“无照驾驶”。


2.否定和整顿P2P,并不等于拒绝网络贷款

实践表明,网络贷款只要不向网民高息揽储,资本金是自有的,贷款资金是在银行、ABS、ABN市场中规范筹集的,总杠杆率控制在1:10左右,贷款对象是产业链上有场景的客户,还是可以有效发挥普惠金融功能的。全国目前有几十家这类规范运作的公司,8000多亿贷款,不良率在3%以内,比信用卡不良率还低。


3.一般性互联网平台不建议染指金融服务

从国际经验看,一般性互联网平台公司绝不敢随意染指金融业务,美国的Facebook、亚马逊、雅虎等平台公司都很大,股价市值同样可以达到数千亿、上万亿美元,但它们再大都不敢轻易染指金融业务。



小结:

黄奇帆理事长主要认为互联网科技融入各传统产业是大势所趋,但融入金融行业需要融合彼此的基因,缺一不可,且要以多赢为目标。P2P的问题是前期金融的基因融入不足的结果,并非其本身是“洪水猛兽”,并建议一般性互联网平台不要染指金融服务。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