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影业融资上市:巨人投资泛海新华联等将入股
来源:中金在线 2016-02-03 15:36:00
摘要 2月2日,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终止对外投资公告,宣布终止2月1日公布的对外投资公告。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浙江金科2月1日的公告显示,浙江金科与英才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达成合作意向,拟作为英才元(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份额认购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对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月2日,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终止对外投资公告,宣布终止2月1日公布的对外投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浙江金科2月1日的公告显示,浙江金科与英才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达成合作意向,拟作为英才元(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份额认购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对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青岛万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合称“万达影业”).
英才元合伙总合伙份额为人民币5亿元,浙江金科拟出资人民币1亿元,占合伙比例20%。
值得关注的是,从英才元投资管理的股权结构来看,除上海昆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以外,陈伟、刘明胜、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德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泛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股10%。
公告还显示,若万达影业未能于英才元合伙投入全部资金后12个月(简称“上市目标期限”)内实现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知名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但不限于独立上市、借壳上市或注入万达已上市平台),公司可在上述上市目标期限届满前45日向若英才元合伙书面提出份额回购请求,英才元投资管理在收到上述请求并与万达达成一致后,由万达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即回购股权对应的投资额另加 15%(单利),回购基金持有的部分万达股权。
但时隔一日,浙江金科便公布终止此次对外投资。浙江金科方面表示,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接到英才元投资管理的通知,由于双方未能就《认缴协议》具体条款达成一致,决定公司不再作为其发起设立的英才元合伙的份额认购人/有限合伙人。
浙江金科同意取消本次合作,并终止上述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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