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同意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入股广西北部湾银行的批复

来源:银监会 2015-12-14 13:26:53

摘要
桂银监复〔2015〕232号广西北部湾银行:你行《关于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我行2015年配股后变更持有股份的请示》(北部湾银行报〔2015〕18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

桂银监复〔2015〕232号

广西北部湾银行:

你行《关于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我行2015年配股后变更持有股份的请示》(北部湾银行报〔2015〕18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你行配股,投资入股你行15,840万股股份,加计原持有你行股份19,800万股,合计持有你行股份35,640万股,占你行本次配股目标总股本45.5亿股的7.83%。

二、你行应建立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进一步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按科学、合理和分散的原则,逐步优化股权结构。

三、你行应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股权管理,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和对股东的授信,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本批复仅在投资入股资金到账并经具备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无误后生效。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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