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信托新城3号声明、延期与兑付始末 原是虚惊一场
摘要 再没有什么词比“虚惊一场”更适合最近几天“渤海信托-南京新城3号”的投资人的心情了,短短几天内管理人宣布提前到期、政府发布无关声明再到火速兑付,事情经历了过山车一样的发展。南京新城3号违约与兑付始末先给周末没关注的小伙伴梳理下事情经过。10月15日,渤海信托突然发布了《南京新城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
再没有什么词比“虚惊一场”更适合最近几天 “渤海信托-南京新城3号”的投资人的心情了,短短几天内管理人宣布提前到期、政府发布无关声明再到火速兑付,事情经历了过山车一样的发展。
南京新城3号违约与兑付始末
先给周末没关注的小伙伴梳理下事情经过。
10月15日,渤海信托突然发布了《南京新城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信息披露函》,称发现“南京新城3号”融资方与担保方征信记录异常后要求追加担保,未果后宣布信托计划10月11日提前结束。
10月22日,渤海信托发布了《南京新城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临时信息披露函》,表示借款人及保证人出现流动性困难。称截至目前借款人尚未清偿本信托贷款。该披露函于10月25日经媒体公开。
注意声明中明确提到了借款人出现流动性困难的原因是“借款人之重要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的大量应收YZGL区政府款项未回收”。
这个区政府也是反应神速,在当天即发布声明函回怼。
声明函主要强调了两点:
渤海信托发布公告前未与区政府核实确认,保留异议和申诉权利;
南京新城3号信托计划的融资方和担保方与政府无“持股、融资等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是独立市场主体,与政府没有关系
到这里,我们就有必要看看问题的核心,这个“渤海信托-南京新城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究竟是什么了。
网上现在还能找到该项目的简版资料,该项目规模1亿元,期限1.5年;从要素来看,是一个常见的上市公司类信托贷款项目:担保方泰达股份(000652,诊股)为上市公司,同时是融资人南京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母公司。
而在第二次公告中出现的“扬州泰达发展有限公司”就有意思了,它既是借款人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是“扬州市广陵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参股孙公司,后者无疑是个政府部门了。
除此之外,关键一点在于,按照渤海信托的公告,它还持有此次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的应收账款;
各方关系清楚后,接下来就是喜闻乐见的大结局了,10月25日稍晚,渤海信托发布了《情况说明》,称已经收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归还的本金,将于近期尽快分配。
一天之内从延期到兑付,渤海信托做对了什么?
尽管各方操作看得人眼花缭乱,但如果注意点就会发现,渤海信托的延期公告的公开、政府声明以及信托本金回款是在同一天发生的,在信托违约纷纷展期拖延的当下,南京新城3号为何能如此神速地解决?
政府声明刚刚发出来时,小固注意到不少人用“政信或者伪政信”思路来处理,实际上这个项目可以说完全和政信不搭边了,融资方与担保方既没有政府背景,资金用途也不是民生项目(贸易),中间也没有应收账款、土地抵押等和政府有所有权关系的风控,也因此广陵区政府才能第一时间撇的清清楚楚。
复盘下渤海信托整个过程中的操作,小固认为主要做对了三件事:
首先,及早发现风险。按照渤海信托公告,信托公司在10月10日之前发现融资方出现了征信异常记录。这个事件我们通过公开平台大致可以推测出来:
南京新城发展公开的司法记录有三条,其中10月11日之前的有两条,分别是9月4日公布的,紫金信托2019年6月对新城3号融资方及担保方的起诉,后于8月2日撤诉;以及10月1日公布的,长城资管与融资方和担保方债权转让纠纷,案外人江苏银行(600919,诊股)收到账户冻结通知书后提出异议,又于8月9日申请撤回异议。
尽管具体事由不清楚,但与其他信托公司发生贷款纠纷又撤回、银行账户被冻结绝对是负面消息,渤海信托要求补充担保未遂后,没有拖拖拉拉,迅速提出项目提前结束;
其次,选择及时公开风险信息。本事件中渤海信托两次公告,一是公告项目10月11日提前结束,原因是“融资人存在政信异常记录”;第二次是10天之后再次公告,原因是“借款人融资渠道收窄”及“子公司政府应收账款未能回款”;通过公开渠道宣布违约,对融资方的再融资形成压力。
据小固跟信托公司打交道的经验,不少信托公司借着“私募”的理由,怕影响公司声誉,宁愿和融资方拉锯几百封邮件,也遮遮掩掩不敢公布风险信息,又没能力和决心刚兑,等到项目到期宣布违约,黄花菜都凉了。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除了公告上的步步紧逼,渤海信托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把有能力解决问题的角色牵扯进来。融资方没钱了,担保方也没钱了,怎么办?渤海信托公告称:融资方还不了钱是因为XX政府欠的子公司的钱没有还啊。
政府为什么欠债没还?是不是没钱了?声明没有说,但这就给人无限遐想。
我们再来品一品广陵区政府的公告函,除了一大堆无关声明外,提到了渤海信托的声明“对我区内投资及融资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而这正是其忌惮的,当下,哪个区的政府都负债率偏高,一旦政府再融资受到影响,违约压力骤增。同时,公告没有否认“应收账款未回款”,大概率是没法否认,其实政府拖欠工程款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其实该事件的角度有很多,例如起诉要求上市公司泰达股份代偿,或者找到融资方新城股份的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间接持股30%)、江宁区政府(间接持股)等,但无论哪一个都是可以预见的拉锯战。渤海信托聪明在哪里?无论是融资方南京新城,还是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债务人估计都有一大堆,但精准地挑到了广陵区政府,后者在信托市场上还有数个项目发行中,对这个信息的敏感程度毋庸置疑。
我们有理由相信,渤海信托通过公开渠道公告后,各方一面撇清,也同时尽力斡旋,终于把问题解决了。南京新城3号问题的解决,渤海信托及时、准确的应对也为信托市场上其他管理人做了很好的示范。希望接下来,有更多更主动、更尽职的信托公司出现,信托市场才能更好地取信于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