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证监会已开98份罚单 专家表示应加大违法违规“行政+刑事”处罚力度

来源:证券日报 2019-11-06 15:45:35

摘要
截至11月5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年内证监会已发出9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较去年同期的105份有所下降。近年来,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今年,“两康”(康得新、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令市场震惊,随着案件的尘埃落定,市场越来越期盼修订后的《证券法》能尽快推出。屡创新高的罚单背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

截至11月5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年内证监会已发出9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较去年同期的105份有所下降。

近年来,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今年,“两康”(康得新、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令市场震惊,随着案件的尘埃落定,市场越来越期盼修订后的《证券法》能尽快推出。

屡创新高的罚单背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主要还是因为处罚的力度不够,这里的处罚力度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和查处的概率,另一方面是被发现后的处罚方式,包括怎么罚、罚得重不重。

“相比以前,虽然处罚力度越来越大,但是仍然不够大,远远不够威慑上市公司。”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雷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资本市场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范围和力度均不够,公司违法成本很低。“很多上市公司会判断违法违规被发现的可能性,以及被处罚的可能性,自行对比处罚的代价与违法违规的收益。”陈雷博表示。

彭冰进一步对记者表示,从目前资本市场各种各样的违法违规行为来看,虚假陈述对资本市场损害最大,最有加大处罚的紧迫性。从根本上来看,要解决问题,还是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仅需要证监会加大查处力度,如果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各地公安部门和检察院都需要进行查处。”彭冰称。

陈雷博亦认为,违规信息披露以及财务造假的危害特别大,直接影响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公众之所以信任上市公司就在于公开透明,一旦上市公司不断暴露出信息披露不实、财务造假等问题,相当于失信于公众,对整个资本市场都是重大冲击,会严重破坏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信誉。”

对于如何降低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陈雷博表示,监管部门可以鼓励公众通过举报、起诉等手段,全方位打击上市公司违规披露、财务造假等。上市公司只要违法违规,一定会遭受惩罚,就会大幅度降低公司对违法违规行为免责的侥幸心理。

实际上,国外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处罚十分严格。在美国证券市场,一旦上市公司、投资银行、中介机构等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公司不仅会面临巨额罚款,赔偿投资者的金额也是天文数字,相关责任人还要面临刑事责任。

9月10日,证监会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定下了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会议指出将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

今年4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简称《三审稿》)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与二审稿相比,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科创板注册制专节,并从证券的范围、证券的公开发行、证券交易行为、投资者保护、证券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对于市场呼声最高的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问题,三审稿有了明确回应,对欺诈发行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较此前有了较大提高。

《三审稿》中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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