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泓栋实业有限公司、杨敏、叶兆平、张力丹、杜天翔、叶大印、石成华、崔俊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摘要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民初1329号杨敏、叶兆平、杜天翔、叶大印: 本院受理原告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泓栋实业有限公司、杨敏、叶兆平、张力丹、杜天翔、叶大印、石成华、崔俊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初1329号
杨敏、叶兆平、杜天翔、叶大印:
本院受理原告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泓栋实业有限公司、杨敏、叶兆平、张力丹、杜天翔、叶大印、石成华、崔俊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起诉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泓栋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000元及截止至2019年5月11日的利息4462777.78元;2、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泓栋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及复利(逾期利息以5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2日起按年利率13.85%*150%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0月25日为4818645元;复利以逾期未支付利息为基数,自各期利息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3.85%*150%计算至各期利息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0月25日为625487.88元);3、依法判令被告杨敏、叶兆平、张力丹、叶大印、石成华、崔俊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叶兆平持有的被告深圳市泓栋投资有限公司9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900万元)在700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质押优先受偿权;5、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张力丹持有的鹏起科技(证券代码:600614)660万股在本债务清偿之范围内享有质押优先受偿权;6、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杜天翔名下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88弄19号1102室的房屋在110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7、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泓栋实业有限公司、杨敏、叶兆平、张力丹、杜天翔、叶大印、石成华、崔俊俐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6万元;8、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泓栋实业有限公司、杨敏、叶兆平、张力丹、杜天翔、叶大印、石成华、崔俊俐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起诉标的暂计为:人民币60166910.66元]、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裁定如下:冻结被告深圳市泓栋实业有限公司、杨敏、叶兆平、张力丹、杜天翔、叶大印、石成华、崔俊俐名下银行存款60166910.66元或查封、扣押上述被告的其他等值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告知书。本院定于2020年2月21日9时在第62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决定由汪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庄晓峰、审判员王泳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答辩期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