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来源:和讯网 2018-06-05 15:40:00

摘要
和讯期货消息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迈科期货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迈科期货开立期货账户,并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此,中期协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以下为公告

和讯期货消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迈科期货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迈科期货开立期货账户,并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此,中期协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2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期货”),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中心43层,法定代表人姜晴和。

  迈科期货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迈科期货开立期货账户,并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迈科期货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8号)。

迈科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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