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 有序推动资管行业转型
摘要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曾刚谭松珩21世纪经济报道《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已下发超过1年半,贯彻《指导意见》相关精神的一系列管理办法也相继出炉。整体上看,资产管理行业的转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一方面,理财子公司监管制度按期落地,中资银行理财子公司、合资理财公司等新型机构有序设立,实现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曾刚 谭松珩 21世纪经济报道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已下发超过1年半,贯彻《指导意见》相关精神的一系列管理办法也相继出炉。整体上看,资产管理行业的转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一方面,理财子公司监管制度按期落地,中资银行理财子公司、合资理财公司等新型机构有序设立,实现了理财业务与银行业务的分离,从组织结构的转变上看,转型进展顺利。
另一方面,被监管批评为“同业空转”的同业理财规模迅速萎缩,从2016年底的6万亿元下降至1万亿元左右。与此同时,个人类理财占比迅速提升,资管行业的投资者结构日益稳定。
但是,更深入地去观察结构性、微观层面的转型进度,我们会发现,目前资产管理行业较《指导意见》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某些方面改善程度不够,某些主体还落后于《指导意见》的要求。
也因如此,市场总是会有关于《指导意见》过渡期是否延长的争论。2019年12月20日,银保监会在重点工作通报会上对此争论也做出了明确的回应:“部分银行反映的理财业务存量处置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的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在确保资管转型方向不变的前提下,监管部门有可能根据宏观经济、金融运行需要,以及单个机构具体情况,灵活性、差异化地设定资管转型的进度和要求。
从机构层面来讲,要落实“资管新规”的要求,重点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内部改革、资产调整、产品转型。这三方面的工作进展,直接决定着资管转型的进度,以及其未来所需的政策空间。
资管机构内部改革进度不一
《指导意见》为资产管理行业以往不透明、刚性兑付、风险富集、监管套利的运营模式指出了转型的方向:信息披露透明,以公允价值为核算基础,与金融机构其他业务隔离,禁止通过多重嵌套等方式规避监管。
对金融机构而言,这一转型涉及到长远且艰难的内部改革,需要补齐诸多“短板”。
其一,补系统短板。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采用短期封闭式+预期收益型的产品结构,很少出现产品设计上的创新,也很少像公募基金那样开发行外销售渠道,且会计核算相对简单,多采用摊余成本法或成本法进行估值,并且很少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做资产减值测试,对系统的要求不高。而信托公司此前主要业务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产品结构与估值方式更加单一,销售方式则主要为线下销售,对系统功能的需求更小。当资管业务面临转型压力,需要实现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会计计量、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灵活的产品设计,以及更好适应反洗钱要求的销售模式,系统上的短板就不得不补。
其二,补人员短板。短期封闭式+预期收益型的“资金池模式”转变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模式,背后面临的是投资模式、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的改变。在传统模式下,资管产品面临的流动性压力通常是通过出售资产、借入资金,以及提高发行频率、提高产品预期收益率的方式来解决。而在新模式下,产品的流动性压力主要依靠资产方面的调整——如出售资产和借入资金——解决,加大销售力度则难以解决短期压力。不同的流动性风险衍生出不同的风险偏好、投资模式、风险管理模式,需要不同的人才队伍,在向净值化道路转型过程中,资管机构需要更多投资经理、风险经理以及会计核算人员,这将带来巨大的人才需求压力。
其三,补文化短板。以商业银行为例,在分业监管基础上,银行信贷部门主导了商业银行的投资及风险管理文化,资产管理业务也不例外。这导致银行理财产品较少关注资产的流动性、市场风险和业务利润、EVA等指标,而是更多关注静态收益率以及业务规模。其结果,一方面,银行理财在投资时对市场后知后觉,容易错失投资机会;另一方面,理财业务常常为银行自身而非投资者服务,如成为各种监管套利的通道。由于文化短板,金融机构不仅需要在组织架构上让资管业务与其他业务相隔离,同时也要求它们制定面向多种不同场景(至少制定自营与资管两种)的风险管理、投资策略方案。
总体上看,补系统短板是补其他两个短板的先决条件,也是最容易达成的条件。目前,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发展迅速,有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各种系统解决方案,采购一套系统并花大约半年时间进行测试和数据导入,就能大致补齐系统短板,实现产品估值、信息披露、代销、资产管理等一系列必备功能。
截至目前,所有的中大型金融机构和部分小型机构均已完成补短板的第一步,但仍有不少机构,特别是农商行,未能完成系统的改造:在联社统一管理的体系下,不少农商行没有与系统厂商自主谈判的权限,必须等待省联社的统一决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系统改造的进度。
资产调整略落后于进度
在“资管新规”实施初期,债券这一资管行业主要的投资品种仍处于熊市、信用风险频频爆发,金融机构最关注的问题是亏损资产、违约资产、非标资产如何在过渡期内消化。但现在,资产层面的压力已经得到了相当大程度的释放,大部分产品已具备了转型的能力。
在由资金池模式转变为净值型模式的过程中,资产收益的分配与损失的承担一直是较为模糊的地带。传统资金池模式通过“滚动发行”,将资产的收益与损失从客户上剥离,赚取了资产的超额收益,但在资产出现亏损时,问题会更加复杂。
传统资金池产品存在着风险积累的效应,当损失发生,这些损失不会立刻释放并由当时的投资者承担,而是被累积起来,金融机构寄希望于“以时间换空间”。如果亏损继续保留,在由传统资金池产品转变为净值型产品时,亏损由谁承担就成为一个大问题:亏损造成时的投资者已经离场,而当时持有的投资者则与之前的亏损没有关系,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不应承担亏损。
资管机构在2018年时最担心的因市场波动而产生的亏损,在经历了连续两年的债券牛市之后,已经得到了明显的缓解。但因信用风险带来的违约损失,则可能仍需要“以时间换空间”,通过机构获得的超额收益来填补违约带来的损失,这也可能是部分机构要求延长过渡期的原因之一。
在资产端,同样难以解决的问题还有非标资产。在过渡期结束后仍然存续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要从不合规的资金池产品转换为合规的净值型产品,主流的解决方案是通过让融资人新发行一只债券或非标资产,来置换掉原有的非标资产。但是,某些非标资产的融资人不符合发债标准,而且,在新的监管规定及风险标准下,原有的操作模式可能已不合规,融资人的信用状况可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已无法再获得融资。这将使非标资产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简单追求过渡期结束时业务达标,资管机构只能抛售其所持有的非标资产等非流动性或低流动性资产,这有可能给金融市场带来较大的流动性冲击。要避免在化解长期风险的过程中引发新的风险,政策层面似乎需要对长期和短期的目标进行综合权衡。
产品转型过于依赖现金管理型
从2019年上半年的《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看,银行理财行业的净值型产品占比已达到35%,且发展势头较快,照此进度,在年底实现产品的全面转型难度不大。
但是,从更加微观的视角看,净值型产品能够实现35%的占比与现金管理型产品关系密切,从实际情况看,比照货币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的现金管理型产品是原有资金池类产品的天然替代者。
《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允许现金管理型产品在比照货币基金进行管理时,允许使用摊余成本法+影子价格进行会计核算,但银保监会并未就“比照货币基金进行管理”进行解释或监管,这也使得现金管理型产品比货币基金投资范围更广,实际核算出的收益率自然也会更高。这种折中的方案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过渡期的产物,可以起到教育投资者认知的作用,逐步实现从预期收益型转变为净值型。不过,也需要看到,投资者认知转变是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而客户需求也是制约资管转型进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保持现金管理型产品较宽松监管的环境,到2020年底,银行理财的净值型产品占比有可能达到70%以上,基本完成监管要求。当然,这也取决于未来对现金管理型产品的监管规定,监管规则变化将对占比产生显著影响,进而影响到资管转型的整体进度和实现转型所需要的过渡期。
总体上看,按照“资管新规”所确定的方向,银行资管业务转型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也必须看到,内部改造、存量风险化解以及客户习惯的变化很难在较短时间内一蹴而就。另外,不同机构由于自身能力和体制的差异,面临的挑战也各不相同。而且,当下“六稳”的宏观政策要求,也使资管转型工作需要兼顾对实体经济发展支持。
较为复杂的微观现实,叠加复杂的宏观形势,在这种背景下,在坚持“资管新规”既定原则和方向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过渡期及部分实施细则,是实现稳中求进、有序推动资管行业转型的现实选择,对稳增长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责任编辑: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