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保费最高赔1.4亿!律师:这些行为不会赔付
摘要 新《证券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大幅提高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信披违规违法最高处罚1000万元。这一新规,让上市公司董监高尤其董秘职业群体如履薄冰。如何“自保”或降低职业风险,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一项独特而小众的险种在上市公司高管尤其董秘群体中引起热议——董监高责任险。自2019年12月2
新《证券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大幅提高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信披违规违法最高处罚1000万元。
这一新规,让上市公司董监高尤其董秘职业群体如履薄冰。如何“自保”或降低职业风险,成为业内热议的话题。一项独特而小众的险种在上市公司高管尤其董秘群体中引起热议——董监高责任险。
自2019年12月28日《证券法(修订草案)》通过之后,A股已有厦门港务(000905,诊股)、昊海生科(688366,诊股)、特力A(000025,诊股)、恒逸石化(000703,诊股)等4家上市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来源:巨潮网络
但有律师表示,这一保险并非“免死金牌”。如果是涉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违规质押与担保、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性质就不是“错误”了,就算买了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付。
约5%A股公司投保
小知识:
董监高责任险属于职业责任保险,又称职业赔偿保险,指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失误,因过错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将它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包括两部分: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及公司为个人责任进行的补偿;公司自身的责任。
其实,董监高责任险由来已久。作为舶来品,最早在国内出现是在2001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上市公司可以建立独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2002年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出,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2006年,国务院在《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表示,鼓励大力发展包括董事责任险在内的责任保险。
虽然董监高责任险制度推出已近20年,但主动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上市公司比例并不高。
公开数据显示,中国A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比例5%左右,远低于美国市场97%的投保率、加拿大市场86%的投保率。
在这方面,科创板企业更重视董监高的职业风险——首批28家企业中,就有13家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
赔付限额差别巨大
1月17日,恒逸石化公告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1月16日,厦门港务公告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赔偿上限“2000万美元(人民币1.4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投保该险种的A股公司每年投保金额大部分在10万元-20万元,但赔付限额差别巨大。分析人士表示,这或许是因为每家公司“体检”指标和质地不同,赔付金额也不同。
例如,特力A投保15万元,赔付上限1000万元;昊海生科投保15万元,赔付上限1500万元;赛诺医疗(688108,诊股)投保22万元,赔付上限5000万元;佳电股份(000922,诊股)投保20万元,赔付上限3000万元。
多数公司一年一保,也有连续签署多年一次性投保。美晨生态(300237,诊股)5年保费40万元,总赔付上限1亿元。
“性价比最高”的当属厦门港务——该公司1月16日公告,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保费20万元,保额上限2000万美元(约1.4亿元人民币)。
来源:公司公告
并非“免死金牌”
Wind数据显示,2019年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759家上市公司开出罚单,其中101家公司受到罚金处罚,罚金在2万元到16948.16万元不等。273家公司被监管关注;62家公司被公开谴责;103家公司被公开批评;162家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罚单时发现,上述公司涉及的违规行为中,信披违规属于“重灾区”,有多起案件牵涉责任人范围较广,当事人超过10人,公司和责任人共同被处罚是普遍现象。
尤其即将实行的新《证券法》对信披违规最高处罚1000万元,这对董监高职业人群来说,威慑力大。
“买保险,就是买一个定心丸,解除职业的后顾之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董秘表示,主要担心“背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连带处罚”。
但买了董监高责任险保险,企业高管履职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一位律师表示,董监高责任险虽可为上市公司高管履职中出现的错误或疏忽等不当行为“买单”,但并不代表可以肆意妄为,董监高责任险并不是上市公司高管违法违规的“庇护伞”。董监高责任险可以履约的,通常是指一些高管在履职中出现的无意性差错或错误,不存在“故意”或“恶意”成分,如果是涉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违规质押与担保、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性质就不是“错误”了,就算买了董监高责任险,也不会赔付。
截至目前,已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司,保险公司并没有实际赔付过的公开案例。
保险公司看到“商机”
在引发热议后,保险公司也看到了“商机”,最近开始小范围推荐该险种。
来源:朋友圈截图
中国证券报记者在某保险公司官网查询到的《董(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承保的不当行为而首次被他人提出赔偿请求,被保险人由此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同意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另一家保险公司除了推出A股公司和董事高管责任险之外,还推出“公开发行证券责任险(IPO责任险)”。该险种“承保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法律风险,一次性提供长达6年的保险期间,可扩展承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中介机构的责任。”
某财险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人士透露,并不希望承保的上市公司受到不确定的风险影响,保险公司通过人工智能的技术,监控动态数据,使上市公司尽量规避风险,保险公司才能在这种商业模式中获得一定的利润。
业内人士表示,从公司的治理角度看,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其实是引进保险公司的外部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从投资者保护角度,有了董监高责任险,也有利于提高投资者诉讼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对董事高管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