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地方两会和经济普查视角看中国经济2020
摘要 一、29个省级行政区2020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剖析截至2020年1月17日(周五),除四川和云南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已有29个召开完两会(人大和政协),并发布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同时披露了2019年实际经济增速以及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这为我们判断2020年中国经济走向提
一、29个省级行政区2020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剖析
截至2020年1月17日(周五),除四川和云南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已有29个召开完两会(人大和政协),并发布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同时披露了2019年实际经济增速以及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这为我们判断2020年中国经济走向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一)超过70%的省级行政区下调了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
1、21个省级行政区下调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
目前29个省级行政区中,有21个下调了2020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其中5个大幅下调,表明从地方的角度来看,2020年经济增长压力依然非常大,这可能也是基于2019年经济增长目标完成的压力所致。
以上21个省级行政区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湖北、湖南、上海、北京、安徽、陕西、江西、辽宁、广西、山西、宁夏、青海和西藏。可以看出,经济总量排名靠前的前五大省份均下调。
2、16个省级行政区下调幅度为0.5个百分点,5个省级行政区下调幅度在1个百分点及以上
(1)下调的省级行政区中,有16个下调幅度为0.5个百分点,即要么采取2019年经济增长目标区间的下限,要么直接在2019年经济增长目标数值上下调0.5个百分点。
(2)当然也有福建、陕西、广西、贵州以及西藏等5个省级行政区大幅下调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下调幅度多在1个百分点及以上。例如,福建将经济增长目标从8-8.50%下调1个百分点至7-7.50%,陕西从7.5-8.0%下调1个百分点以上至6.50%,广西从7.50%下调1个百分点以上至6-6.50%,贵州从9%下调1个百分点至8%,西藏从10%下调1个百分点至9%。
3、1个省级行政级上调经济增长目标,7个省级行政区经济增长目标维持不变
(1)29个省级行政区中,仅有天津上调了2020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即从2019年的4.50%上调至5%,这主要是因为2019年天津滨海新区GDP数据造假所造成的低基数问题所致。
(2)另有7个省级行政区的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保持和2019年不变,分别为河北(6.50%)、重庆(6%)、内蒙古(6%)、黑龙江(5%)、吉林(5-6%)、新疆(5.50%)、甘肃(6%)。
4、9个省级行政区的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在6%左右,4个明确低于6%
(1)有4个省级行政区的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低于6%,分别为天津(5%)、黑龙江(5%)、吉林(5-6%)、新疆(5.50%)。
(2)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保持在6%左右的省级行政级有9个,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上海、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和甘肃。
(二)11个省级行政区没有完成2019年经济增长目标,3个各差1个百分点、3个各差1.5个百分点
并非所有省级行政区均完成了2019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如山东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5.50%(目标为6.50%)、湖北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6.10%(目标为7.5-8%)、辽宁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5.80%(目标为6-6.50%)、陕西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6%(目标为6.50%)、广西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6%(目标为7.50%)、内蒙古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5.50%(目标为6%)、黑龙江2019年经济增速为4.50%(目标为5%)、吉林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3.50%(目标为5-6%)、贵州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8.70%(目标为9%)、海南2019年经济增速为5.90%(目标为7-7.50%)、西藏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9%(目标为10%)。
其中有6个省级行政区较目标差距较远,分别为山东、海南和西藏各差1个百分点,湖北、广西和吉林各差1.5个百分点。
(三)4个省级行政区超额完成2019年经济增长目标(超额完成0.3-0.5个百分点)
当然也有4个省级行政区超额完成了2019年的经济增长目标,但幅度均不大。具体来看,浙江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6.80%(目标为6.50%)、河北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7%(目标为6.50%)、重庆2019年经济增速预计为6.30%(目标为6%)、新疆2019年经济增速为6%(目标为5.50%)。
二、2020年全国经济增长目标预计会下调至6%左右
29个省级行政区是地方的写照,我们认为通过各地政府工作报告的分析可以看出,2020年全国经济增长目标预计会设定6%左右(2019年为6-6.50%)。
(一)明晰2019年我国经济现状
2020年1月17日(周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9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2019年全年国民生产总值逼近100万亿元(990865亿元),与2018年世界排名第3-6位的日本、德国、英国、法国四大经济体的2018年GDP之和大体相当,同时全年同比增速达到6.10%(四季度单季经济增速仍然保持和三季度一致的6.0%)。同时2019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089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了10276美元,成功突破1万美元的大关。此外总人口超过14亿,劳动年龄人口为8.96亿人。
(二)我国GDP目标增速自2012年开始逐级调低
我国在2005-2011年7年期间的GDP目标增速均始终保持在8%左右不变,并在2012年开始下调0.5个百分点至7.50%,之后2013-2014年期间也保持在7.50%左右。
不过自2015年开始,我国经济增速目标再次开始下调,逐级下调至7%、6.50-7%、6.50%以及6-6.50%等几个阶梯。因此整体上看,我国GDP目标增速逐级调低的特征非常明显,同时每次下下调的幅度均在0.5个百分点左右。这意味着如果2020年我国经济增速目标下调也极大可能会遵循0.5个百分点的惯例,即6%左右。
(三)我国2014和2015年未能完成全国经济增长目标
虽然我国在历史上多个年份均会超额完成经济增长目标,当然这几乎也是没有质疑的市场共识,并以此认为国家统计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但实际上有两个年份却是例外,如2014年与2015年,我国并没有完成经济增长目标。2014年我国经济实际增速为7.30%(目标为7.50%),2015年实际经济增速为6.90%(目标为7%)。
三、国家统计局上调了2014-2018年各季度经济增速
每年年初,国家统计局均会发布上年度的GDP初步核算结果以及过去五年的GDP情况,并根据年度数据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核实更新(有时也会下修、如2019年下修了2017年的各季度经济增速),同时在经济普查年份还会根据经济普查提供的更为全面和详实的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比如这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便上调了2014-2018年的经济增速)。
(一)平均上调幅度在0.1-0.2个百分点
2020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在发布2019年初步核算结果的同时,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上调了2014-2018年各季度的经济增速,调整幅度在0.1-0.2个百分点左右,使得2018年第1-4个季度的单季经济增速分别从原先的6.80%、6.70%、6.50%和6.40%上调至6.90%、6.90%、6.70%和6.50%,与此同时2014-2017年的各季经济增速也相应有所调整,且全部为上调。
当然这个并不特例,例如2019年在公布2018年四季度经济增速时,同时也调整了2017年的数值,不过当时是全部下调了2017年各季度的经济增速0.10个百分点,同时并未对2013-2016年的经济增速进行调整。
(二)上调过去五年经济增速主要是基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截止目前根据四次经济普查我国对2003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的GDP数据进行了修订,分别上修16.80%、4.40%、3.37%和2.11%,显然四次修订的幅度在明显收窄,修订后2018年的GDP也由900309亿元上修至919281亿元。当然以上只是针对现价,事实上我们常常讨论的经济增速是不变价,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经济普查分别将1993-2004年、2005-2008年和2009-2013年的不变价GDP增速平均上修0.49%、0.95%(主要是因SNA2008年出现)和0.08%,而目前来看第四次经济普查对2014-2018年的不变价GDP增速平均影响在0.1-0.2个百分点左右。
(三)调整后2019年四季度名义经济增速下降了2.21个百分点
2014-2018年经济增速的调整实际上是源于对2014-2018年四个季度经济总量的调整,具体来看
1、调整幅度:2014-2016年上调不到1个百分点、2017年上调1.3个百分点以上、2018-2019年上调2个百分点以上
整体上看,各年份季度经济规模的调整幅度存在明显差异,越是靠近2019年,其调整幅度往往越大。
第一,2014-2015年,各季度调整幅度不超过0.5个百分点,且在0.35以上,即调整幅度在0.35-0.45之间。
第二,2016年四个季度,单季调整幅度在0.80-0.90个百分点之间。
第三,2017年四个季度,单季调整幅度在1.40个百分点左右。
第四,2018-2019年期间,单季经济总量调整幅度均在2个百分点以上,调整区间为2.05-2.17%。
2、季度名义经济增速:2014-2019年上半年上调,2019年下半年下调且四季度名义经济增速下调2个百分点以上
在调整名义经济总量的同时,2014-2019年上半年期间,名义经济增速也均有所上修,上调幅度在0.85个百分点以下。但是2019年下半年,名义经济增速因2018年单季名义经济总量的大幅上修而导致下调幅度较大。其中调整前,2019年三季度和四季度名义经济增速分别为7.57%和9.63%,调整后分别降至7.56%和7.42%,四季度下调幅度高达2.21个百分点。
3、年度名义经济增速:2019年下调0.6个百分点
同样由于2014-2018年名义经济总量的上调(2017年与2018年分别上调1.37%和2.11%),使得2019年全年名义经济增速由之前的8.39%下降至7.79%,下调幅度达到0.60个百分点。
四、完成十三五规划仅需要2020年经济增速达到5.66%即可
翻一番是十八大提出的目标,我们现在需要考虑2020年的经济增速需要达到什么水平才能保证完成十三五目标。。
(一)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3月5日)明确提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十三五”时期经济年均增长保持在6.5%以上……届时,我国经济总量超过90万亿”。
(二)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现价)为412119.30亿元,如果不考虑价格,则意味着2020年只要达到824,238.6亿即可,但是这里并没有考虑到价格因素。
(三)由于国家统计局只会公布名义GDP的修正值,且小数点往往只保留1位数,因此包括我们在内的市场大多数测算均存在一定误差,仅能作参考。
(四)在调整2014-2018年经济规模以及相应的经济增速后,2018年经济总量已经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89.20%(2019年为94.64%)。在2019年经济增速为6.10%时,意味着2020年经济增速仅需要达到5.66%便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事实上在调整前则需要2020年经济增速达到6.12%才能保证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说明经过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的调整,2020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压力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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