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理赔竟然这么easy!

来源:香港保险及海外投资 2020-02-25 20:30:00

摘要
香港保险理赔容易吗?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是“严核保、宽理赔”,所以在客户投保时,会要求客户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有医疗记录或健康状况的客户,保险公司会要求做相应的体检。在这个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全面地评定客户的风险级别,并决定以何种条件受保。所以,销售人员过硬的专业素质和客户对核保过程的配合,是香

香港保险理赔容易吗?


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是“严核保、宽理赔”,所以在客户投保时,会要求客户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有医疗记录或健康状况的客户,保险公司会要求做相应的体检。在这个核保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全面地评定客户的风险级别,并决定以何种条件受保。所以,销售人员过硬的专业素质和客户对核保过程的配合,是香港保险的理赔顺畅的基础。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简单,结果公开透明,每年都会公布理赔报告


理赔是否要亲自到港?


答案是不需要!


由于香港保单投保的时候需要来港,所以很多朋友担心理赔的时候还要再跑一趟。实际上,理赔就是简单的四个字“文件齐全”。只要把所需材料邮寄给保险公司或理财顾问,本人是不需要亲自来的。


理赔时保险公司是否会区别对待?


根据《香港保险条例》,所有在香港合法销售和签署的保单,都受到香港法律保护,无论签署人是本地人、内地人士或者外国人士。所有的保单持有人在理赔程序中地位平等、权利一致,所以绝对不会出现区别对待的情况。


疾病名称和内地不同影响理赔吗?


由于语言翻译的原因,同一种疾病,两地有不同的译名,例如,Parkinson‘s Disease,在内地译为“帕金森氏症”,在香港称为“柏金逊症”,但都指的是一种疾病。因此疾病名称翻译上的不同,对理赔没有任何影响。


理赔需要哪些文件?


1、保险公司认可的全国指定医院内的诊断证明书

2、主诊医生的签名证书

3、理赔申请表


香港保险的理赔方式有哪些?


香港保险公司秉承“严核保、宽理赔”之服务理念,因此香港保险理赔程序非常简洁而且易于实现,所有理赔,投保人均无需亲自来香港。


1、香港人寿保险理赔程序

当中国内地人士购买香港保险公司之人寿保险后,如果受保人中途发生意外或因疾病以致身故,受保人之指定受益人将中国内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文件和保单原件,邮寄给负责保单后期服务的持牌人,转交至香港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邮寄香港保险公司,通常一个月之后,香港保险公司即会按照受保人保单登记之通信地址邮寄出理赔金支票。


如果受保人终身健康无忧,希望在有生之年享受香港保单之利益,则可以申请提取香港人寿保单之红利,以补充退休所需之养老金。提取养老金仅需受保人填写提款表格,然后邮寄给负责保单后期服务的持牌人,转交至香港保险公司,香港保险公司即会在收到后邮寄支票。


2、香港重疾险理赔程序


当中国内地人士购买香港保险公司之重疾险(香港称为危疾险)后,如果受保人罹患了受保的重大疾病之一,即可通过中国内地指定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获得理赔,理赔流程如同香港人寿保险,将诊断证明和保单原件邮寄给负责保单后期服务的持牌人,其后香港保险公司即会按照受保人登记的通信地址邮寄出理赔金支票。


理赔支票在内地如何兑换?


香港保险的理赔款、保单现金提取的方式比较多样化。而且,为了更好地服务好内地客户,香港保险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更多的支付方式。


1、银行托收

如果需要立刻将支票换成现金,可以向银行要求托收该港币支票。有外币业务的银行都可以办理,如:工行、中行、建行、交行……银行一般会要求办托收。即以专门的方式邮寄支票到银行,银行先把款项支付到内地银行,内地银行再审核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然后入账或兑换为人民币。


2、开立香港账户

支票托收程序的时间跨度有些长,对于急于接受理赔金或分红的客户来说,最合适的方法莫过于提前开立香港银行账户


理赔金是否受外汇管制?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目前,我国外汇局实行每人每年限购5万美元额度的外汇政策,额度超过5万美元,就需要向银行提供实际用途证明材料,再由银行提供给外管局进行申报。


香港保险发生争议怎么办?


随着大陆客户赴港投保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保障大陆客户权益,香港保监处正式升级并成立香港保监局,监管和保障大陆保单利益。从2019年9月23日起,香港保监局将取代三个自律规管机构,维护香港保险市场的长期发展。


由于香港政府机构是自主经营、独立财务核算,2018年1月1日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将向所有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征费,用以加强行业监管,更好保障客户利益。也再次证明内地过来香港投保,发生的保险纠纷是受到香港保监察局保护的。


香港保险的内地理赔服务?


2019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第六章第三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数次提及促进大湾区保险业交流的政策:


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支持珠海等市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特色金融服务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理赔等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


从《纲要》最新的消息看,首个香港保险服务中心有望在“粤港澳大湾区”实现,届时将为内地客户带来更全面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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