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类产品临考:银行资管转型如何平稳过渡
摘要 为促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2月2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从投资范围、投资集中度、流动性、杠杆率等方面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提出具体的监管规定。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
为促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2月2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从投资范围、投资集中度、流动性、杠杆率等方面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提出具体的监管规定。
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通知》明确了资管新规过渡期后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长期制度安排,有利于不断修正和规范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中的行为。虽然短期内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有“阵痛”,但长期来看,对促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发展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有着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银行资管行业转型维艰,上规模、控风险、降成本不可兼得。接下来的重点工作已比较明晰:一方面,应迅速行动,善加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转型;另一方面,静下心来稳步推进投研、系统等中台能力建设。”普益标准执行总裁付巍伟表示。
现金管理类产品面临统一监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商业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
资管新规出台之后,由于现金管理类产品可采用摊余成本法,收益率相对稳定,能够为习惯了购买预期收益产品的理财客户所接受,因此规模得以较快增长,成为许多银行净值型产品转型的先锋。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年上半年)》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非保本理财产品4.7万只,存续余额为22.18万亿元。其中,开放式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14.97万亿元,占全部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67.51%。
“现金管理类大概占开放式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的三分之一。按此计算,大约有4万亿元至5万亿元的理财资金运作,将受到现金管理新规的制约。”一位资管研究人士称。
由于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投资久期和投资范围、偏离度管理等方面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因此在实际产品运作中差异较大。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定义及具体监管要求,希望促进银行理财积极转型和规范发展。
久期管理约束增强
按照《通知》要求,现金管理类产品只能投资现金,1年期以内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单,397天剩余期限以内的债券和ABS以及其他货币市场工具。但是禁止投资四类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可转债、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和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和ABS。
“投资范围全部参照货币基金,高收益资产投资受限,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率下滑已成定局,与货币基金相比没有优势。”一位银行理财子公司负责人这样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中金公司研报认为,此前现金管理类产品对投资范围、久期等无明确限制,杠杆规定参考资管新规不超过140%,因此银行理财子公司相比公募货基有一定优势,也是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率始终要远高于公募货币基金的重要原因。
中金公司预计,现金管理类产品与公募货币基金之间的利差将逐步收敛。公募货币基金由于免税且销售起点低,如果后续部分现金管理类产品资金回流,其规模有望重新增长。
“一个可预想的结果是,此前抓住政策机遇期发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机构,零售分散的客户并不会因为收益率的逐步下滑而转向其他机构。余额宝等同类产品的发展史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而未抓住政策机遇期发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机构,推出的产品已无多大市场竞争力,发行困难在所难免。”付巍伟表示。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
“一般来说,现金管理类产品拉长久期,进行一些错配才能做高此类产品的收益,但是现在这条路被新规封堵了。”上述理财子公司负责人表示。
江海证券分析认为,截至2018年9月末,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平均久期仍在3年左右。即使最近一年来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实,期限错配状况有所缓解,但现金管理类产品目前的投资组合久期依然远远超出监管红线。因此,现金管理类产品持仓的中长久期资产将面临抛售压力,1年以内的短久期资产将受到追捧。
倒逼银行提升投资精细化水平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长期来看,《通知》对促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发展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具有积极作用,金融机构应前瞻布局好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方向、策略和路径,推动银行理财稳健规范发展。
“在产品端,应梳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体系,确定清晰可行的产品改造路径和时间表。在投资端,应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投资资产的调整和转变。下一步重点是要提升对央票、同业存单、利率债等短久期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和交易能力,做好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大类资产配置,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提升投资收益。”光大理财公司总经理潘东认为。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督促银行和理财子公司根据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通知》要求,稳妥推进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规范转型和平稳过渡。一方面,引导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对照监管规定,大力推进合规新产品发行,实现新老产品的有序衔接;另一方面,督促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整改工作,将不符合《通知》规定的老产品纳入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计划,综合采取多种方式有序压降存量资产,实现平稳过渡。
多位资管人士提出,未来要做好现金管理类产品,必须在合规整改中加强投研能力和中台能力建设,特别是精细化投资能力,这是平稳过渡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