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4月券商外资股比将全面放开限制;中证协发布证券从业人员廉洁细则
摘要 014月券商外资股比将全面放开限制 3月13日,证监会宣布,自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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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券商外资股比将全面放开限制 3月13日,证监会宣布,自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申请。 要点梳理: 随着券商外资比例限制的逐步放开,未来券商将会形成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资券商三足鼎立的局面。短期来看,外资券商在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衍生交易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一比例的放开,有助于发挥鲶鱼效应,中外证券机构的交流与碰撞,必将提升我国证券行业的竞争能力。 业内人士对此次向外资开放做出了三点预判:一是券商竞争进入洗牌阶段;二是加速券业发展,活力增加;三是业务模式会更加丰富。 02 中证协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 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 3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梳理证券经营机构各主要业务条线廉洁从业风险点,明确投资银行、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等主要业务条线禁止性规定;明确处罚机制,区分依法合理营销活动与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机构责任与个人责任,并明确处罚措施以及从轻、加重处罚的情形。 要点梳理: 实施细则明确了证券经营机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各层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追责力度,督促各层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廉洁从业管理责任。 与此同时,实施细则要求证券经营机构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加强廉洁从业培训和宣导,突出事前防范,引导廉洁风气。梳理证券经营机构各主要业务条线廉洁从业风险点,明确投资银行、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等主要业务条线禁止性规定。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处罚机制,区分依法合理营销活动与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机构责任与个人责任,并明确处罚措施以及从轻、加重处罚的情形,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威慑力。 03 证监会和最高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 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3月16日,为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便利投资者和市场主体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共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解决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互联互通,建立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要点梳理: 目前,法院调解平台有全国2800多家各级法院接入,投资者网平台入驻的证券期货调解组织覆盖资本市场各投资业务领域、全国各辖区。两个平台的联通,可以实现线上接收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接收投资者调解申请、调解员选择、组织调解、调解协议线上申请司法确认等功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等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04 监管要求财险公司调整优化考核指标 银保监会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要求各财险公司及时调整优化考核指标,从源头遏制基层机构违法违规冲动;督促分支机构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的车险条款费率,据实列支费用,强化手续费管理,不得以各种方式虚列费用或套取手续费。 要点梳理: 通知要求:一是增强合规意识,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分析疫情影响,优化考核指标;三是加强机构管控,规范费用管理;四是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五是顺应需求变化,加大科技赋能;六是营造良好环境,做好改革准备。 05 证监会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 为增强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的暂时性影响,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 要点梳理: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证券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合规风控水平提升,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较为充裕,行业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在此基础上,证监会调整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例,预计行业2019年度缴纳金额将下降8%,2020年度缴纳金额将下降45%,有利于更好发挥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减少证券公司经营成本,缓解疫情影响,更好支持证券行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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