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定义修订版征求意见:首引轻疾定义 甲状腺癌依轻重分级赔付

来源:蓝鲸财经 2020-04-01 08:30:47

摘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修订版”),向行业征求意见。据了解,2007年,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现行规范”),但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修订版”),向行业征求意见。

  据了解,2007年,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现行规范”),但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因此在现行规范的基础上,保险业协会发布规范修订版,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此次重疾定义修订以“科学规范、符合实际、适度前瞻”为总体原则,具体体现在“五个坚持”,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科学合理地规范定义条目,切实保护和提升消费者保障权益;坚持以数据分析和量化评估为依据,纳入规范修订版的疾病符合医学和经济学意义上的“重大”标准;坚持重大疾病风险的可保特征,包括不确定性、可测定性以及偶然性等;坚持以最新医疗实践为标准,同时充分考虑保险理赔服务的可操作性;坚持可持续发展与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定位,同时兼顾重大疾病定义的前瞻性与时效性。

  保险业协会介绍了本次重疾定义修订成果。首先,截至目前,实现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通过科学分级,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同时规范修订版增加了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此外,规范修订版还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定义。

  对于消费者关注的甲状腺癌是否在重疾定义中剔除,保险业协会介绍指出,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根据最新医学实践,科学划分疾病等级,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在现行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纳入了规范修订版轻度恶性肿瘤。

  下一步,保险业协会介绍,还将根据业内外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修订版内容,做好规范修订版的最终评审、发布和实施相关工作,并建立和完善重疾定义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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