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长期医疗保险上市三年可调整费率
来源:金融时报 2020-04-03 09:09:32
摘要 为进一步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健康保障需求,银保监会今天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通过引入费率调整机制,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助推医疗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能够有效
为进一步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健康保障需求,银保监会今天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通过引入费率调整机制,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人身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助推医疗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能够有效解决因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变化或者产品停售而无法续保的风险,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通知》明确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仅限于采用自然费率定价的长期医疗保险,包括保险期间超过1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1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保险产品。另外,首次费率调整时间不早于产品上市销售之日起满3年,每次费率调整间隔不得短于1年。保险公司不得因单个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差异实行差别化费率调整政策。《通知》规定,保险公司销售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应当向投保人提供产品说明书。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披露费率调整办法和相关产品信息,并对费率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对于每一次费率调整,保险公司应当以投保单中约定的方式通知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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