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私募北京丰利被监管重罚,董事长被中基协终身“拉黑”

来源:扫雷人生 2020-04-04 17:03:00

摘要
北京丰利为“挽回损失”,不惜通过伪造文件签字、伪造印章等手段,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超4000万元,最终被中基协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成为今年首家被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私募机构。时任董事长毛凤丽处以警告,罚款30万元,终身禁入市场。2020年4月1日,中基协发布了一纸纪律处分决定书,对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

北京丰利为“挽回损失”,不惜通过伪造文件签字、伪造印章等手段,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超4000万元,最终被中基协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成为今年首家被撤销管理人登记的私募机构。时任董事长毛凤丽处以警告,罚款30万元,终身禁入市场。


2020年4月1日,中基协发布了一纸纪律处分决定书,对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挪用基金财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老牌私募北京丰利被监管重罚,董事长被中基协终身“拉黑”

具体来看,北京丰利担任投资顾问的产品“长安丰利24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长安丰利24号”),在因跌破止损线被停止交易后,需要补充资金才能恢复交易。因此,丰利资本通过伪造《丰利久赢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补充协议》《长安基金说明函》《投资人说明函》的方式,挪用旗下另两只产品的4240万元为长安丰利24号补资。


老牌私募北京丰利被监管重罚,董事长被中基协终身“拉黑”

在被监管发现后,北京丰利还大言不惭的申辩称,调用金额较小,社会危害程度较轻。不料,中国基金业协会霸气回怼: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撤销管理人登记!


“萝卜章”助你瞒天过海

2015年9月18日,北京丰利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长安丰利24号因跌破止损线被停止交易,需补资才能恢复交易。


在这样的情形下,如何才能获得资金补仓呢?北京丰利想到了“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


根据北京丰利的安排,2016年1月至4月,长安丰利24号投资人陆续将投资份额转让给熙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泉投资),长安丰利24号投资人据此成为了熙泉投资的合伙人。为了将拟“拆东墙”的丰利经证、丰利久赢的资金转入熙泉投资,北京丰利向托管人国泰君安提供了伪造丰利久赢投资人签字的《丰利久赢证券投资基金合同补充协议》,将熙泉投资纳入丰利久赢投资范围。但是丰利久赢投资人对此完全不知情。


2016年5月13日,托管人将丰利经证3550万元转入丰利久赢;2016年5月9日、5月17日,托管人分两次将丰利久赢共4240万元转入熙泉投资。


老牌私募北京丰利被监管重罚,董事长被中基协终身“拉黑”

2016年5月18日,北京丰利向国泰君安发送用熙泉投资资金向长安丰利24号进行补资的指令。为保证熙泉投资资金安全,托管人曾要求,熙泉投资投向长安丰利24号的资金在清盘时,原路返回至熙泉投资在托管人的托管户。


为了满足托管人上述要求,北京丰利向托管人提供了加盖伪造长安基金合同专用章的《长安基金说明函》,内容为长安丰利24号清盘时,资金回流到熙泉投资在国泰君安的托管账户。然而,长安基金对此也不知情。此外,北京丰利还向托管人提供了伪造丰利经证及丰利久赢8名投资人签字的说明函,内容为投资人知悉丰利经证、丰利久赢资金投向,同意对长安丰利24号进行补资。


老牌私募北京丰利被监管重罚,董事长被中基协终身“拉黑”

时任董事长被“拉黑”

2019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丰利资本挪用私募基金财产相关违法事实,而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此外,还对时任北京丰利的董事长毛凤丽、总经理张永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老牌私募北京丰利被监管重罚,董事长被中基协终身“拉黑”

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份市场禁入决定书,对毛凤丽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永辉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这意味着在禁入期间,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情节恶劣 从严治理

证监会认为,北京丰利的行为已经是组成挪用基金产业的违法行为:


第一,北京丰利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向其管理的其他产品“补仓”的行为,是在投资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伪造文件签字、伪造印章等手段实现的。北京丰利向面临“平仓”风险的产品“补仓”、将其他产品的高风险转嫁于原投资者,增大了另外两只基金产品的风险,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而且在挪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北京丰利通过采用多种非正常手段,实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挪用基金财产行为,毛凤丽作为时任北京丰利董事长,张永辉作为时任北京丰利总经理,均应当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二,北京丰利为恢复长安丰利24号交易权限,采用伪造文件签字、伪造印章等手段,挪用丰利经证及丰利久赢的资金为长安丰利24号补资,长安丰利24号才得以恢复交易权限。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本质上违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受托财产,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违背合同约定或者未经投资人同意,将基金财产用于约定投资范围以外的用途,违背信义义务,属于挪用行为;


第三,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当事人使用伪造相关文件签字和印章等手段,情节特别恶劣,当事人不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


锤子哥提醒:

对投资者而言,应审慎选择私募基金投资。基金合同是规定投资者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书。投资者在查看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页、漏页等异常,要仔细阅读条款,对于不懂的概念、模糊的表述可以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说明,切勿被各种夸大、虚假宣传忽悠、蒙蔽。对一式多份的合同,还应检查每份合同内容是否完全一致。


投资者在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要持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投资、运行情况,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若发现管理人失联,基金财产被侵占、挪用,基金存在重大风险等情况,要及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证监局或协会反映,若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挪用资金、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而关于“萝卜章”背后的风险,锤子哥在前几期的文章中也已经有详细说明,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翻阅。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