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大幕将启 消费者将享受更多折扣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0-04-21 09:51:00

摘要
4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起草的《示范型商业车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在行业征求意见。一位财险行业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既是对前期商业车险改革试点的升级,又是车险综合改革的破局。随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运行的深入,以及市场费

  4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起草的《示范型商业车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在行业征求意见。

  一位财险行业资深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既是对前期商业车险改革试点的升级,又是车险综合改革的破局。随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运行的深入,以及市场费用严监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推进商业车险示范性条款改革时机成熟,以此为切入点开启车险综合改革帷幕水到渠成。

  消费者可能享受更高折扣车险

  在征求意见稿中,费率调整系数包括公司的自主定价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等。其中,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未变,但拟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并为“自主定价系数”。

  目前,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费率调整系数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4个细分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由各保险公司根据渠道成本设置,自主核保系数分为“从人”和“从车”两类影响因子,“从人”因素包括驾驶技术、驾驶习惯、驾龄、年龄、性别等;“从车”因素包括行驶里程、约定行驶区域、车型、投保车辆数和绝对免赔额等。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实际销售和管理成本及自身经营实际,合理确定自主定价系数、附加费用率、手续费率等,并进行产品利润测试。这意味着,对自主定价系数没有规定区间范围。

  保险公司在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定价权。在商业车险费改之初,监管设定的系数浮动区间为0.85-1.15,后又几经调整,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进一步扩大,目前不同地区实行差异化的系数浮动区间。

  自主定价系数实际上是一种折扣。例如,北京地区一辆价值24万元、使用年数6年的东风日产奇骏,此前如期连续1年没有出险,保险公司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分别为0.85,交通违章系数1,承保车损、盗抢、三者50万元,车上司乘每座1万元,车身划痕2000元,玻璃(国产),自燃、涉水,商业车险保费是5456.91元;保险公司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后,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仍为0.85,最终商业车险保费是4814.92元,相较此前减少了641.99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拟适当下调附加费用率。根据征求意见稿,附加费用率预定不得超过30%,附加费用率预定为30%的保险公司不需要在产品报备材料中解释说明,附加费用率预定低于30%的保险公司应进行解释说明。其中,附加费用率中的逐单手续费率上限不得超过保险公司原有产品报送监管部门的水平。此前,商业车险的附加费用率预定不得超过35%。

  某财险公司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是前期商业车险试点改革成熟经验基础上的升级和综合方案。一方面放开前端对产品定价的限定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限定附加费率的方式降低产品成本,让消费者受益。

  该人士称,征求意见稿拟适当下调附加费用率,实际上是对“报行合一”的进一步规范和升级。所谓“报行合一”,即保险公司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需与实际使用的费用保持一致。2018年8月1日起,保险公司开始执行“报行合一”。

  瑞士再保险中国总裁陈东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征求意见稿有很大的突破。一是推动行业降低费用率,从35%压低到30%。高费用率问题涉及行业的社会信用度,如果不下大力气解决,将影响行业的存在价值和提供服务的诚意。二是不再将自主定价的浮动范围作为监管重点,虽然实际上浮动系数不会超出监管能够接受的区间,但至少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监管部门不再框定一个地板价,定价是行业主体的职责。

  陈东辉坦言,从征求意见稿能够看到监管部门对行业短期经营结果的关注,试图通过严格监管限制行业主体的非理性竞争,但仍需通过费率完全放开,真正的市场竞争洗礼才能实现行业竞争的均衡。

  配合交强险一揽子改革方案

  回顾上一轮商业车险改革历程,2014年,商业车险改革确定了“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2015年6月-2016年6月,完成了商业车险新旧条款的切换。2017年6月,原保监会进一步放开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2018年3月,原保监会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并在广西、陕西、青海放开定价,试点期为一年。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宁波、深圳、江西、湖北推出“全面型”机动车损失保险新产品试点。

  虽然车险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高定价、高手续费、粗放经营、无序竞争、数据失真的问题仍然存在。在银保监会2020年监管工作会上,车险被特别提了出来。

  陈东辉认为,财险公司基层热衷于高费用经营车险,经营其他险种的投入和产出与车险无法相比,所以推动车险费率市场化,也将推动非车险的发展。

  一位互联网保险从业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车险的根本问题到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时候。虽然车险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市场规模、用户满意度已有了大幅提升,但不断反复持续的无序竞争始终没有解决。

  此前,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车险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我认为是一些小改革。真正触及根本利益的改革,触及利益藩篱的改革,深水区的改革还没有开始。”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本轮车险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由市场决定、监管引导、调节总量、优化结构,扩大保障、提升效率、简政放权、协同推进;采取交强险与商业改革相结合,条款与费率改革相结合,保障与服务改革相结合,市场和监管改革相结合,综合施策、协同推进。

  前述财险行业资深人士指出,商业车险示范性条款改革只是这次车险综合改革方案的开端,后面配合交强险一揽子改革方案,将对整个车险市场长远发展形成利好。

  一位财险公司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年来,受新车销量下滑、商业车险改革等因素影响,车险保费增长放缓。本次车险改革,有望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扩大费率浮动空间,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条款开发权和定价自主权,使保险公司在费用竞争以外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手段,将竞争方式转变为包括品牌、价格、 服务等在内的多元化竞争。

  另一财险公司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本轮车险改革对整个行业影响偏中性,但市场集中度或将提升,因为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定价能力、成本管理能力要求更高,大公司在竞争中更有优势。此外,不排除大公司通过变通方式继续砸费用、抢占市场的可能。

  他说:“无论从改革方向还是市场运行看,本轮车险改革都会使消费者进一步受益,因为产品价格将会降低,服务也会更加完善。从保险公司角度看,无赔款优待系数对赔付率下降的影响逐渐消失,所以赔付率将会提高,但因为费用率将下行,行业总体综合成本率将朝着较好的方向发展。”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