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逾百产品违约 信托公司破刚兑力不从心?

来源:北京商报 2020-07-16 06:55:22

摘要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监管部门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的影响下,信托行业风险仍在加速暴露,违约事件频发。7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用益信托处了解到的最新数据显示,开年1月至6月半年的时间,信托行业违约次数共计发生159起,违约金额总计超过939亿元。而伴随着资管新规延期预期的升温,信托公司对违约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监管部门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的影响下,信托行业风险仍在加速暴露,违约事件频发。7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用益信托处了解到的最新数据显示,开年1月至6月半年的时间,信托行业违约次数共计发生159起,违约金额总计超过939亿元。而伴随着资管新规延期预期的升温,信托公司对违约产品是否刚兑也陷入纠结,从业者态度陷入分化。不少信托公司从业人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直言,“打破刚兑”对信托公司的声誉影响巨大,现在不具备“打破刚兑”的心理环境。在分析人士看来,“刚性兑付”的打破还需要循序渐进,仍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机制,如真实履行信托的“信义”,投资者教育深入开展等。

    违约金额超939亿

  今年的信托行业着实不算平静,违约事件频发,信托公司纷纷忙着四处“灭火”。来自用益信托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开年1月至6月仅半年的时间内,信托行业发生违约的次数就高达159起,单月信托发生违约次数分别为5起、5起、49起、41起、26起,33起,涉及违约金额共计约939.6亿元。

  随着违约项目的逐渐增多,每月“上榜”的信托公司也在悄然增多,1月、2月,出现产品违约的信托公司均为4家,3月、4月出现违约的信托公司数量持续上升,3月涉案公司为12家,4月这一数量增至21家达到顶峰,5月、6月数量有所回落,其中5月有13家信托公司出现产品违约。6月当月信托行业共发生违约事件33起,涉及信托公司7家,涉及金额高达224.03亿元。从6月违约产品的投向来看,投向工商企业领域的产品违约情形较多,涉及金额最大为206.46亿元。其次为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产品,违约涉及金额为8亿元。

  在上述多起违约事件中,引起市场广泛舆论关注的是金凰假黄金质押,造成多家信托公司“踩雷”,以及四川信托TOT资金池信托项目违约事件。就“踩雷”金凰珠宝事项的兑付进展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从一知情信托公司人士处了解到,“虽然已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对质押黄金的保险责任,但司法流程时间进展没有那么快,公司会妥善处理项目后续事宜。”

  四川信托TOT资金池信托项目违约方面,记者从多位投资者处最新了解到,监管已经入驻搜证,对查处的四川信托违法违规问题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针对资金池信托违约一事的最新进展,北京商报记者尝试致电四川信托进行求证,但电话始终未接通。

  违约事件被刷屏后,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在答记者问时指出,2020年1月起开始被逐步揭露的武汉金凰假黄金事件,牵涉多家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除了企业本身的原因外,也暴露出一些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一位资深行业观察人士预测,目前来看,在监管趋严以及疫情的影响下,信托行业违约事件可能还会持续增多,信托公司需要根据风险项目具体情况处置风险。

  随着风险规模的增大,信托资产风险率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一季度末,信托业资产风险率为3.02%,较2019年末提升0.35%。从风险项目数量和风险资产规模的环比变动来看,2020年一季度末,信托业风险项目个数为1626个,环比增加79个,增幅为5.11%。有业内观点预判,2020年二季度末,信托业资产风险率可能会超过3.5%。

  打破刚兑陷“两难”境地

  信托一直是近年来投资者看好的投资品种之一,不仅得益于高收益,更有不少投资者是奔着以往“刚性兑付”的隐形保障来购买产品。

  2018年4月27,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业内俗称“资管新规”)打破了这一规定,“资管新规”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破除多层嵌套与禁止资金池模式。

  所谓“刚性兑付”,通常理解是资管产品到期后,金融机构必须如期支付投资者信托本金及收益。而根据资管新规的具体规定,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付;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均会被认定为刚性兑付。

  随着资管新规对“刚性兑付”信仰的打破,信托产品违约和延期兑付事件亦引发投资者关注。7月10日,在央行举行的2020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表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压实相关金融机构和相关股东的主体责任。依法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平选择权、财产安全权、求得赔偿权等合法权益。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风险责任意识,准确评估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产品处理上,要严肃市场纪律,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在信托业观察人士李奎霖看来,监管此举也是要严肃市场纪律,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一些信托公司风格保守内控严谨,给出的收益率会低于那些风格激进内控流于形式的信托公司,长此以往,投资者容易盲目追逐高收益产品,导致行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虽然破除刚兑可维护资管市场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良性运作、树立投资者理性决策观念,但在实际执行中,金融机构也有诸多顾虑。多位信托行业从业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打破刚兑”对信托公司的声誉影响巨大,更严重的导致投资者不看好市场,影响后续产品发行,信托公司都在被迫变相保“刚兑”。一般来说,信托公司常见的风险处置手段为,信托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有资产处置团队的可以自行消化风险项目,也可以和外部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处置风险项目。在项目基本面没有大变化且只是短期流动性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做项目展期或续发,用时间换空间,这也就是常说的“变相刚兑”。

  一位信托公司从业人士介绍称,出现风险后,信托公司首先是按照合同约定,尽快进行资产保全,比如质押、抵押物的变现。评估发现根据最新情况,仍不能覆盖兑付要求,就需要与客户等多方沟通展期,基本都是发新换旧、置换法。该人士直言,现在不具备打破刚兑的心理环境,包括投资者心理、接受度等多种方面。

  另一位信托公司相关人士也表示,监管一直要求行业“打破刚兑”,但就市场行情来看,短期“刚性兑付”还会存在,不过随着风险暴露的加快,尤其是个别信托公司风险加大,很难实现“刚性兑付”,所以不排除部分信托公司“刚性兑付”能力减弱。

  “破刚兑”仍需循序渐进

  “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时点渐渐临近,不少信托从业人士都对业务转型感到焦虑,认为按期完成资管业务转型有较大难度。7月10日,央行方面也指出,“资管新规”过渡期“可能延一年是比较合适的”,同时指出对金融机构来说,“关键是必须要转型”,“再回到过去大搞表外业务、以钱炒钱、制造金融乱象是不可能”。

  “资管新规”的主旨就是压降非标和破除刚兑,避免资金空转套利放大系统性风险。但随着“资管新规”延期预期的升温,信托违约产品“刚性兑付”的猜测再起。普益标准研究员梁传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资管新规”及后续文件要求,信托公司需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进行展业,一方面是加强投资者教育,明确投资风险事项,另一方面是尽职尽责履行信托公司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项目尽职调研、存续期管控、及时披露项目信息等工作与义务,做好投资者的投资过程管理,而非兜底风险项目。

  在信托公司从业人士看来,“刚性兑付”打破的核心问题还是信托公司对项目信息披露和风险告知充分性与否,而不是简单的说项目出问题直接“甩锅”给投资者或者只要项目出了问题来自身“背锅”。

  一位信托公司资管人士认为,违约的情况一直都有,并不是现在才出现,实际还是项目本身的情况和信托公司的运营情况而定。正常的金融机构都有一定比例的不良资产,关键是控制住不良比例和实际损失。随着“资管新规”的稳步推进,各类资管产品都要更规范的运营,信托公司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会平衡项目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对策,而不是简单的进行“刚性兑付”,而信托公司有过错的情况下,则需要自有资产赔付。

  除此之外,“打破刚兑”还需要区分责任,针对由于信托公司自身管理问题对于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需要进行赔偿,而针对由于市场风险造成的风险,需要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市场多认为,目前信托公司违约产品应以清收处置为先,“刚性兑付”显然并不符合“资管新规”原则。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直言,“刚性兑付”扭曲了风险承担机制,导致产品风险与收益不匹配,通过市场传导,危机整个金融市场稳定,过去10多年来,“刚性兑付”可以维持主要在于资产价格总体上升,但在当前经济逆周期环境下,资产价格继续上升显然不是常态。但“刚性兑付”的打破需要循序渐进,也是切合“资管新规”的要求,但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机制,例如,“如何界定受托人的责任”,真实履行信托的“信义”,投资者教育深入开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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